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教育局关于2014年学校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2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县教育局拟定的《2014年全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4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做好2014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综合防灾能力,进一步实现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任务

1、通过彻底排查,全面摸清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决遏制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通过对中小学校舍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县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3、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决定成立刚察县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长:哈文秀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县教育局局长

金永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员:林现波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韩明春  县公安局局长

    党永福  县监察局局长

    魏明久  县财政局局长

    杨昌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光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仁青加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守洋  县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局局长

    宋宏伟  县审计局局长

    李富义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德康  县地震局局长

    蔡守杰  县气象局局长

    崔容峰  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李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组织工作。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

检查内容

1、现有校舍是否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和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

2、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3、学校锅炉、燃气、电器、实验器材、教玩具、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是否到位;

4、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5、学校实验室、教学楼、阶段教室、学生宿舍、运动场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到位;

7、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改、备案、演练是否落实;

8现有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建成后是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五、实施步骤

  第一时段:自查阶段(3月8至15)

各学校在县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结合本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评工作。各学校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县教育局。

  第二时段:整改阶段(3月15至3月底)

在县安委会的组织下,协调教育、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国土、卫生、建设、水利、审计、安监、地震、气象等部门,对全县各学校校舍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各部门从专业角度,有针对性提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各部门通力协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各部门、各学校能够自行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无力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逐级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对教学楼、宿舍出入口、实验室、校园周边道路等进行经常性排查;对学校的大型集体活动,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防止事故发生。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查、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学校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定期通报、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制度,对因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完善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要及时更新数据,加强维护,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在年检、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除、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校舍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五)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全县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深刻认识安全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县各学校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认真分析近年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取长补短,推动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