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1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2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青海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各单位申报、县公安消防大队复查的基础上,州政府重新核准33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如下:

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家)

刚察大寺、沙陀寺、沙柳河镇寄宿制民族完小、鸿湖大酒店。

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9家)

中共刚察县委员会、刚察县人大、刚察县人民政府、刚察县政协、刚察县检察院、刚察县法院、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鸟岛宾馆、刚察县会议中心、刚察县人民医院、刚察县藏医院、刚察县初级寄宿制民族中学、刚察县广播电视台、刚察县邮政局、中国电信有限公司刚察分公司、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刚察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刚察县支行、刚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刚察县供电公司、圣湖330KV变电站、中石油刚察经营部城东加油站、中石油刚察经营部城西加油站、中石油刚察经营部哈尔盖加油站、中石油刚察经营部热水加油站、中石化青海分公司刚察哈尔盖加油站、中石化青海刚察热水加油站、中石化青海分公司刚察城西加油站、中石化青海分公司泉吉加油站、中石化青海刚察热水柴达尔加油站、江仓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