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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刚察县委
关于徐永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3日
消息来源:中共刚察县委
中共刚察县委
关于徐永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
根据工作需要,经2019年8月30日县委第55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徐永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叶丹加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正科,试用期一年);
李彦泽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索南多布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宽特扎西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徐永萍同志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叶丹加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
于艳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中共刚察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