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刚察县委
关于徐永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3日 消息来源:中共刚察县委

中共刚察县委

  关于徐永萍等同志职务任免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

根据工作需要,2019年830日县委第55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徐永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叶丹加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正科,试用期一年);

李彦泽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索南多布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宽特扎西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徐永萍同志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叶丹加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

于艳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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