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马跃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刚政〔2024〕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供销联社合作社、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接刚委〔2024〕51号通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马跃明同志兼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才让罗加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兼县粮食局局长(正科级);
乔玉飞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兼县统计局副局长(正科级);
裴志强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兼县数据局局长;
周飞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赵志新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援
青);
霍龙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
成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本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石杨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德格卓玛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杜超超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高诚同志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兼县文物局局长;
春生同志任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副局长(正科级);
蔡志睿同志任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副局长(援青);
李国林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免去:
李加太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裴志强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马斌林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成瑛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周本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石杨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高诚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王阳同志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县文物局局长职务;
才让扎西同志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周飞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杜超超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赵志新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援青);
蔡志睿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援青)。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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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
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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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