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6日 消息来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为做好2013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刚察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财政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刚财 〔2013〕83号),现将刚察县宗教事务管理局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上实行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制度。人员编制数为3人,在职职工4人,正式职工4人。拥有机动车辆1辆(其中:小轿车1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开展对全县民族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县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性建议和意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四)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工作。推进实施民族事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抵御和防范境内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和渗透活动。
(七)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
(八)依法审核审批民族成份更改和宗教方面的有关事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3年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
主要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规范程序、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锻炼队伍,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开透明、管理科学的工作体系,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落实措施,夯实基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围绕主题,突出亮点,全力推进民族和信教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强政策宣传,着力教育引导,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四、预算收入分析
   2013年收入安排199.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99.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199.6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万元,项目支出162.5万元。
附表:1、刚察县宗教事务管理局201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刚察县宗教事务管理局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