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刚察县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你局《关于呈报刚察县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刚财〔2015〕231号)收悉。经州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所报方案,现予以批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县综改办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会同县级相关部门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管,积极协调、妥善处理项目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2015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当年开工、当年完工,合格率100%。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要认真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规定,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和规模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要加强委托施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程序组织招投标。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三、落实筹资筹劳政策。严格按照项目批准的筹资筹劳计划和政策标准筹资筹劳,坚决制止擅自提高筹资筹劳标准,或以自愿捐款、自愿以资代劳名义变相加重农牧民负担。
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严防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支农、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实行报账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清算,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五、做好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完成后,县综改办要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财农改〔2012〕2号)及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于2015年12月15日前上报州综改办。
附件:刚察县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构成表
海北州农村牧区综合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