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4日 消息来源:县财政局

----2016年3月7日在刚察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刚察县财政局  

 

尊敬的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政协各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级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善一般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努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力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地方财政总财力12620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832万元;税收返还补助收入5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07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28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万元。2015年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6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05%。收支相抵,公共财政预算年终结余82万元。

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1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30万元,地方预算基金收入14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1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145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219万元,政府补贴收入541万元,其他收入29万元,上年结余13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97万元。  

地方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5年全县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4%,比上年增收409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6%,比上年增收51万元,增长0.5%;非税收入完成5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20%,比上年增收1845万元,增长57.49%;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07%,比上年增收357万元,增长31.78%。

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收入 1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1%,比上年减收1037万元,下降49.85%;地税部门完成收入5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8%,比上年增收1142万元,增长27.11%;地税热默分局完成收入4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2%,比上年增收102万元,增长2.29%;财政部门完成收入2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8%,比上年增收200万元,增长7.44%。

分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702万元,比上年减收817万元,下降53.78%;营业税完成5523万元,比上年增收936万元,增长20.40%;企业所得税完成756万元,比上年减收230万元,下降23.32%;个人所得税完成320万元,比上年增收35万元,增长11.90%;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654万元,比上年减收229万元,下降25.93%;房产税完成242万元,比上年减收46万元,下降15.93%;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512万元,比上年减收175万元,下降25.47%;耕地占用税完成624万元,比上年增收172万元,增长37.88%。

分产业完成情况:国税完成1043万元,其中:第二产业完成1026万元,占收入的98.38%,第三产业完成17万元,占收入的1.62%;地税完成5354万元,其中:第二产业完成4630万元,占收入的86.48%,第三产业完成674万元,占收入的12.6%;地税热默分局完成收入4547万元,其中:第二产业完成4410万元,占收入的96.98%,第三产业完成137万元,占收入的3.02%。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15年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6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05%,比上年增支14728万元,增长13.22%。其中:完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72万元,比上年增支1525万元,增长11.6%;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8万元,比上年增支745万元,增长5.98%;完成医疗卫生支出8333万元,比上年增支271万元,增长3.36%;完成农林水事务支出35689万元,比上年增支6026万元,增长20.31%;住房保障支出5693万元,比上年增支337万元,增长6.2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16万元,比上年增支49万元,增长1.6%;科学技术支出1949万元,比上年增支336万元,增长20.83%;节能环保支出7540万元,比上年增支399万元,增长5.58%。

一年来,财税部门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团结协作,积极应对新常态下的各种挑战,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支出保障有力,财政管理逐步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力以赴保增长。今年以来,围绕收入目标,全县各级财税部门主动作为,努力克服经济下行造成的各种不利因素,继续做大财政“蛋糕”。一是密切关注财税政策调整,扎实做好财税运行情况的预测分析,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掌握企业运营和纳税情况,研判税收变化趋势,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强化重点税收分析和管理,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税源的税收贡献率;三是强化对小税种管理,挖潜堵漏,做到“抓大不放小”,促进小税种收入的稳定增长。2015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8亿元,连续四年保持在1亿元以上。

(二)千方百计促发展。把促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增强发展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一是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利用各种资源,实行部门联动,紧紧围绕中央、省、州有关项目和资金分配政策,争取更大支持。一年来,全县共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资金8.7亿元,有力夯实了我县财力;二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及时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减轻企业税负;三是积极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拨付民贸民品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30万元、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一县一特”产业发展项目资金560万元。

(三)统筹兼顾惠民生。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将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年来,全县财政用于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79.28%。一是稳定就业和促进创业。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31万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123人次,带动就业246人次;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放养老保险金523万元、城乡低保金2050万元、拨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045万元,安排374万元用于临时救助、救灾等应急支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三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统筹安排1.32亿元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推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工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工作,支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进一步完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四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通过“一卡通”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等惠农资金7520万元;拨付资金2000万元,实施刚察县生态鱼道建设项目;拨付资金2472万元,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拨付资金2100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拨付资金1700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拨付资金3100万元,支持技能培训、村庄整治和产业扶贫工作;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58万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五是促进文体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34万元,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安排资金63万元,举办观鱼放生节、王洛宾艺术节等文体活动。安排资金300万元,用于加强基层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建设;六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资金3930万元,用于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

(四)持之以恒抓管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扎实推进财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一般公共预算的编制。认真执行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加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按规定将结余结转的预算指标,编入部门综合预算。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增强部门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透明性;二是积极稳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努力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精心组织县直46个部门和单位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涉及财政专项资金5139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绩效评价,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四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经费管理办法,较好地完成厉行节约的制度体系建设。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210万元,同比下降5%。与此同时,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全年政府采购规模达4021万元,资金节约率达7.3%;五是严格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和推进财政结余资金专项治理,共收缴历年结余资金1.2亿元,盘活结余资金3.58亿元,原渠道安排结余资金3800万元;六是推进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化管理步伐,建立动态监管系统,切实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七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债务存量清理甄别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源头控制,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优化债务结构,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促进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及财政收入水平相匹配、相平衡,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八是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大力宣传新《预算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认真组织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以及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九是大力开展会计培训工作。邀请财务专业人员,结合我县财务管理现状进行针对性授课。2015年共开展财务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达120余人次。通过开展财务人员专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县财务管理水平,为推进我县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十是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活动。率先在条件较为成熟的交通运输、污水处理等民生领域,通过承包等方式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并取得显著成效。

过去的一年,我县财政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实现了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中取得了新进展,全县财政保持了良好运行态势。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的结构不尽合理,质量有待提高;传统支柱产业、重点企业支撑作用仍显不足,新兴产业尚未能有效推动经济增长和财税增收;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不断拓宽,保障标准不断提高,而财力增长有限,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扎实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和改进管理等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面对新形势,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县财政工作和财政预算收支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提高财政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在具体的预算安排过程中贯彻以下主要原则:一是收入安排坚持“积极稳妥,稳定增长”的原则。充分考虑宏观经济下行、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认真测算,确保各项收入和财力计划落到实处;二是支出安排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的原则。优先保证工资发放、正常运转、民生工程等各项经费的需求;三是预算编制坚持“零基预算、综合预算、部门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将各类资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统筹安排支出,预算编制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综合考虑影响全县财政收支的主要因素,2016年县级财政总预算安排如下:2016年地方财政总财力65579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56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减收2269万元,下降16.40%;上级补助收入45791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减少10667万元,下降18.89%。(税收返还收入57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521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143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减支8445万元,下降47.64%;上年结余收入82万元,比2015年增加34万元,增长70.8%。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65579万元,比上年初预算减少4700万元,下降6.68%。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9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85万元;教育支出91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8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1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28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1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安排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19909万元,占总支出的30.35%;商品和服务支出12095万元,占总支出的18.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20万元,占总支出的35.40%;债务利息支出2024万元,占总支出的3.08%;其它资本性支出3302万元,占总支出的5.03%;其它支出5739万元,占总支出的8.75%。2016年在确保当年收支平衡的基础上,通过超收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努力增加对民生等方面的投入。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68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572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88万元,支出完成510万元;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安排4932万元。

三、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为圆满完成2016年各项财政工作,全县各财税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征收管理,确保收入增长。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和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减收等因素的影响,依法科学组织收入,继续把组织收入工作放在首位,努力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态势,增强财政实力。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坚持依法理财,提高收入质量;认真研究财税体制改革对收入的影响,制定适应新常态的征管措施,明确收入征管部门责任,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综合协调机制,实现部门之间税源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税源动态变化;坚持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收入形势分析,及时通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对财税运行情况的调度;二是挖掘增收潜力,拓宽增收渠道。对建筑、煤炭、公路运输等重点行业的纳税大户要加强税收监控,做好纳税服务;对零散税源要集各方之力,通过护税协税、委托代征等措施综合促收;三是认真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同时,认真贯彻《青海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征缴办法,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的征管清欠力度,实现增收目标。

(二)发挥财政职能,夯实财源基础。一是紧紧把握全省深入实施“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战略,主动融入生态旅游和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示范区,用好用活政策,认真做好项目的谋划、筛选、申报工作,争取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极和财税增长点;二是综合运用财政预算安排的产业扶持、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等各项资金,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和促转型,促进企业增加投入和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三是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民贸民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等方式,努力缓解中小微企业和农牧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三)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民生保障。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抚恤和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育、住房保障、扶贫开发等方面,切实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努力在民生改善上取得新成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大力帮扶下岗工人、返乡农民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就业或再就业;继续完善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及时调整社保待遇标准,积极应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低保和医保的补助水平以及各类困难群体补助标准;加快推进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大力提高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加大公共场所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丰富群众性文化体育生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脱贫攻坚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深化财税改革,加强科学管理。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将法治观念贯穿整个预算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效衔接的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强对政府所有资金的统筹管理和优化配置;三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体系。严格按照“有项目、先绩效、后预算”的原则安排项目支出,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全部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强化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使财政投入能够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四是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预算,上一年规划约束下一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及时调整后一年度规划;五是建立健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继续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强化财税部门、预算单位等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各类政府决算、国企报表合并、抵消、调整等编制方式,提高报告编制的准确性和可用性;六是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案设计,建立购买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及绩效监督体系,增加购买服务试点项目,使之向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就业、社区公益、社会工作等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同时,按照省州统一安排,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做大、做强、做活PPP模式。

(五)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一是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继续抓好“三公”经费监管,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引导财政干部职工树立内控理念,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防范财政风险,提高财政运行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三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用发展的、改革的、创新的理念指导财政工作,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于整个财政工作始终;四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继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锐意进取,再接再厉,为把我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