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0年12月23日在刚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宣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刚察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的县本级财政预算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税源变化、新增债券以及民生重点工作的开展,使县本级全年收支预算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较大变化。根据《预算法》等相关规定,拟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提请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力调整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的10548万元调整为11383万元,调增8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的66479万元调整为112428万元,调增459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由年初32886万元调整39518万元,调增66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10185万元调整10241万元,调增56万元;政府债务由年初的0万元调整为13773万元,调增13773万元。收入调整后,全县财政总收入187343万元,比年初预算120098万元,调增672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支出预算调整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过紧日子”的要求,努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兜住“三保”责任。调增本年支出预算67245万元。具体为: 专项转移支付调增支出663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调增支出45949万元、县本级专项调增支出891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调增支出13773万元。支出调整后,全县财政总支出187343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后,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207万元调整为3304万元,调增30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3304万元,主要地方收入812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898万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1594万元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30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1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594万元、其他支出898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100万元。支出调整后,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暂不做调整。
四、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一)新增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4566.8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677.81万元、再融资债券29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594万元)。主要包括刚察县县、乡游牧民定居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1594万元、刚察县农贸交易市场建设项目295万元、刚察县农贸交易市场建设项目811万元、刚察县体育馆配套设施建设工程450万元、刚察县东片区集中供热工程590万元、刚察县哈尔盖镇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1574万元、刚察县民族民俗文化体验馆410万元、刚察县沙柳河镇环境整治项目1000万元、刚察县沙柳河镇西山遗址生态治理项目1000万元、刚察县赛亚湾环境提升建设项目2000万元、刚察县沙柳河镇东区环境整治项目1061万元、刚察县县、乡游牧民定居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2530.81万元、刚察县泉吉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578万元、刚察县吉尔孟乡卫生院业务用房587万元、刚察县吉尔孟乡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86万元。
2019年底我县债务余额250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2550万元、专项债务2500万元),控制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25950万元以内。根据州对我县2019年债务率测算,法定债务率为15.9%,风险等级为绿色。
2020年新增14566.81万元(一般债务12972.81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594万元),全县累计债务余额39616.8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5522.81万元、专项债务25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594万元)。
(二)收回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说明。为进一步梳理历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加力收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化“零”为“整”,有效统筹和整合各项存量资金,应对减税降费、防控新冠感染疫情和“三保”等民生支出带来的压力,2019年底收回存量资金结转1795万元,2020年收回存量资金1700万元,安排321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3万元; 教育支出6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1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2万元,农林水支出66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剩余资金主要为资金结转超过两年,财政按规定收回,但项目目前正在实施,财政部门需按原用途继续安排使用。按原用途使用后的结余资金及以后收回存量资金将根据需要安排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三)统筹整合资金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6〕123号)文件精神, 2020年全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6890.16万元,经调整后,纳入统筹整合资金总规模为10514.37万元,计划整合7887.05万元,实际整合7887.05万元,整合率100%,资金增加996.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生产发展类项目18个、5942.90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10个、1944.15万元。
(四)落实中央直达资金情况。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部署要求,加强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有关资金直达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要求,按照财政部《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积极落实、管好用活直达资金。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紧扣直达资金使用范围,统筹县级财力,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和安排使用中央直达资金。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指标导入和分配,导入和分配率均为100%,并形成支出进度。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严格预算执行,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合理运用新增预算资金,及时跟踪问效,积极有为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切实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严格落实财政支出管理举措,确保各类资金支出进度达标,确保财政预算执行到位。
(二)认真做好年度财政决算各项工作。强化财政决算业务培训,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提前准备,严格程序、精益求精,进一步提高财政决算质量。
(三)积极做好下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深入研究宏观财政政策,科学研判县域经济发展形势,切实加强财政预算项目库建设,积极谋划2021年度财政预算,努力编制高质量的财政预算,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
以上是财政收支调整报告事项,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查和批准。距年终还有一星期时间,上级补助收入和支出还存在变动,若收支情况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中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作详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