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提纲)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6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转发县财政局关于刚察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刚政办〔2011〕113号),现将纪律检查委员会201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 单位概况
刚察县纪委监察局的前身为1954年1月成立的中共刚察县工作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其任务是协助工委开展工作;1956年4月29日正式组建中共刚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5人;1964年5月12日成立刚察县行政监察委员会,委员7人;1966年以后,县监察委员会机构撤销。1967年1月行政监察机构解体;1968年以后,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行政监察职能归中共刚察县委管理;1980年7月15日恢复成立中共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人,并代管行政监察工作;1984年10月县纪委升格单设,委员9人,常务委员5人;1988年10月10日县政府设立监察室,1990年6月5日将监察室更名为监察局;1993年6月县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委员13名,常务委员7名,同年8月,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廉政综合室。2003年4月,县纪委书记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委员13名,常务委员7名;2006年9月,县纪委书记不再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委员13名,常务委员7名;全县5个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每个乡镇配备了3名乡镇纪委委员。2011年县纪委监察局共有27人,8个各科室主任,向14单位派驻了纪检员,5个乡镇配备了5名专职纪委副书记
二、 主要职责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三、2011年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一、继续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
三、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四、坚决查办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开展纠风执法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积极推进廉政制度建设和创新,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八、加强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基层组织水平。
九、进一步加大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
十、严肃换届工作纪律。
  四、预算收入分析
2011年收入安排152.83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 152.8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152.83  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7.8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38 万元,项目支出18.30 万元。
附表:1、纪律检查委员会201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纪律检查委员会2011你那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