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专项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林业站

 

为增加退耕区业主及农户收入,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农户的长远生计,根据刚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的通知》刚财〔2011〕175号文件精神,总投资1492.12万元,巩固退耕还成果每亩标准为70元,退耕还林还草每亩17.5元。决定在哈尔盖镇、沙柳河镇、泉吉乡、伊可乌兰乡、黄玉农场、青海湖农场、三角城种羊场的二镇二乡三场退耕村实施本项目,现予以公示:
刚察县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发放表

镇乡
退耕还林亩数
退耕还林还草亩数
现金补助(万元)
哈尔盖镇
14313
100.20
沙柳河镇
7366
51.56
泉吉乡
1520
372
11.29
伊可乌兰乡
6629
46.42
黄玉农场
16800
117.62
青海湖农场
158000
22090
1144.66
三角城种羊场
2910
20.37
合计
207538
22462
1492.12

监督电话:0970-8652718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