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哈尔盖镇城市执法大队2011年部门预算
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0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哈尔盖镇城市执法大队
为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转发县财政局关于刚察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刚政办〔2011〕113号),现将哈尔盖镇城镇执法大队201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哈尔盖镇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现有工作人员5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海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方法》等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三厂镇实际组织实施。
(二)负责哈尔盖镇城镇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各村维护城市建筑和环境卫生管理,指导、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维护城市建筑物的整洁美观、环卫设施完好。
(三)负责城市管理法规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市民素质。
(四)行使全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监察,负责对户外广告、标牌设置的管理和核准。
(五)根据有关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镇内全部镇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镇区内规划管理方面部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辖区管理方面部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根据《青海省无照经营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无照经营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九)承办镇人民政府和县城管大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1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
为进一步创建文明、整洁、卫生、有序的县城容貌,提升品位、提高档次,争创文明县城,服务于全镇经济发展,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的工作方针,以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长效机制为目标,进一步狠抓队伍自身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区环境。
第一、进一步完善《哈尔盖镇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实际,修订符合哈尔盖镇现状与发展需要的容貌标准,让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明确的整治标准,按照标准严格执法,提升品位与提高城镇档次。
第二、进一步完善《执法大队考核方案》,在原有考核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补缺补差,使考核方案更加科学与可行,做到奖勤罚懒,充分调动每一个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潜能,搞好城镇管理工作。
第三、制定《执法队员行为规范准则》,参考相关条例制定执法队员必须要遵守的行为准则,按照军事化管理标准,要求执法队员着装要规范、整洁,外出执法时要注意言行举止,执法过程中要做到首先自已不能违规违法,强制执法时要按相关程序进行。工作中时刻做到有理、有据、有节,言语很和蔼,态度要坚决,时刻意识到自己所代表的是城管大队的整体形象。
第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队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是形势 发展的必然要求。现阶段,大队执法队员人数有限,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在不增员的情况下急需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员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五、进行业务培训。一是大队专门安排时间,请县有关老师进行专门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学习。每个星期安排一位队员到办案中队进行业务学习。学习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青海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
第六、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 大力提升城市形象。现阶段, 我镇镇容镇貌虽然有所进步,但离我们的工作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为了进一步提高城镇形象、提升城镇档次,争创文明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