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0日 消息来源: 刚察县残疾人联合会

 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转发县财政局关于刚察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刚政办〔2011〕113号),现将刚察县残疾人联合会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刚察县残疾人联合会位于刚察县东大街5号,1999年11月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下发刚机编(99)08号文件,同意刚察县残疾人联合会单设,设编制5人,正副科级干部各一名,属科级事业群众团体。主要业务涉及残疾人的康复、扶贫、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维权等。
二、主要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勾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条件,扶持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6、承担镇残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8、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9、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0、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1、承担县政府和州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3年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工作目标
依托康复机构,深入家庭,培训亲友,以科学、简便、适用的康复技术,使大多数残疾人享受到方便、快捷、廉价、实用的康复服务。通过在全县开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到2015年6月底,达到全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
(1)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社保局、县卫生局、县残联为成员单位的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残联,负责制定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督导检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
(2)将“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纳入县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制订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
(1)卫生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工作规划,落实各级卫生服务机构的康复项目,重点做好医疗康复服务,组织开展康复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对残疾人实行优惠医疗服务,对贫困残疾人及时予以医疗康复救助。配合做好残疾人的摸底调查、残疾人体检、需求评估,建立服务档案,开展残疾预防和知识普及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做好残疾人基本医疗服务工作,逐步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加强卫生康复科室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作用,把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范围,与县残联相互配合,组织康复技术人员培训及残疾人康复知识的宣传、建档工作,参与社区康复工作的检查评估。
(2)民政部门:要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列入社区建设工作和社区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大力扶持。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社区福利机构的作用,加强社区康复站点和家庭康复病床的建设,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各种康复困难。要有效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康复训练提供各种服务,落实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政策,利用福彩公益金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教育、救助等方面工作。进一步研究落实分类施保,为处于低保边缘的残疾人提供生活和医疗救助,结合社区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扶残助残、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帮助残疾人,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
(3)财政部门:要提供为残疾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经费保障,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康复经费列入预算,为康复工作提供经费支持,保证对康复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康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经费的需要。
(4)公安部门:落实公安部关于残疾人员办理驾照等规定;规范残疾人机动车辆运营管理;把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爱民温情送万家”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加大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结对帮扶和走访关爱力度。
(5)教育部门:要将各类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康复纳入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工作计划,加强特殊教育的建设。帮助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开展对成年残疾人的继续教育。对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开展在校康复训练活动,指导社区和家庭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为残疾人体育康复提供场地支持。
(6)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相关措施,推进和落实户籍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加强工伤康复,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推荐残疾人就业和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
(7)残联:组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发展,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康复工作的管理、服务和技术指导、康复宣传教育、康复知识普及和残疾知识预防等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督促检查康复工作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康复工作的领导,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定期召开康复工作会议,由成员单位汇报工作,掌握情况,查找差距,解决问题,落实工作进度和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和调研,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适时调整部署,加强督导,全力推动我县康复工作的开展,确保全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
四、预算收入分析
2013年收入安排813.803.31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813.803.31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813.803.31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1.494.0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431.22元,项目支出351.878.00元。
 
 
附表1、刚察县残疾人联合会201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刚察县残疾人联合会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刚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