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5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财政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刚财〔2013〕83号),现将纪律检查委员会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刚察县纪委监察局的前身为1954年1月成立的中共刚察县工作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其任务是协助工委开展工作;1956年4月29日正式组建中共刚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5人;1964年5月12日成立刚察县行政监察委员会,委员7人;1966年以后,县监察委员会机构撤销。1967年1月行政监察机构解体;1968年以后,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行政监察职能归中共刚察县委管理;1980年7月15日恢复成立中共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人,并代管行政监察工作;1984年10月县纪委升格单设,委员9人,常务委员5人;1988年10月10日县政府设立监察室,1990年6月5日将监察室更名为监察局;1993年6月县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委员13名,常务委员7名,同年8月,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廉政综合室。2003年4月,县纪委书记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委员13名,常务委员7名;2006年9月,县纪委书记不再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委员13名,常务委员7名;全县5个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每个乡镇配备了3名乡镇纪委委员。2012年县纪委监察局共有29人,8个各科室主任,向11单位派驻了纪检员,5个乡镇配备了5名专职纪委副书记
二、主要职责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三、2013年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艰巨,任务更加繁重,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方针,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扎实的措施,深化干部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不断开创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全
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贯彻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纪政令畅通。
(三)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不断转变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五)加强农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预算收入分析
2013年收入安排275.76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 2275.7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275.76  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2.7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3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21 万元,项目支出25.51 万元。
附表:1、纪律检查委员会201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纪律检查委员会2013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5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