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民政局2013年部门资金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5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为做好2013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刚察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财政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刚财 〔2013〕83号),现将刚察县民政局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刚察民政系统单位共有干部职工28人,其中:民政局 8人,县低保办5人,县民族火葬场4人(公益性岗位2人)、县敬老院9人,县老龄办2人。县级敬老院1所,村级敬老院1所。共有五保户130人,其中:集中供养28人,分散供养102人;优抚对象30人,其中:革命伤残人员24人,在乡复员军人2人,烈属2人,参战人员1人,老红军1人;农保对象1251户,2679人,城保对象1569户,3556人;各类社会团体22个;60岁以上高龄老人2917人;
二、主要职责
灾民救助;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好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认真做好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认真做好老龄工作。
三、2013年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灾民救助。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和规范管理,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四位一体的灾害救援体系,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村务公开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民主管理制度、严格民主监督制度,抓好“四个民主”配套制度建设,规范村务公开的程序,提高“公开栏”的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民主管理的效果。
(三)贯彻落实好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兑现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调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四)认真做好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地名管理制度,完善地名标牌管理档案。及时协调解决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五)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推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完善火葬场内部管理制度,继续倡导移风易俗的新风尚,提高火化率。
(五)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推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完善火葬场内部管理制度,继续倡导移风易俗的新风尚,提高火化率。
(六)认真做好老龄工作。建立健全老龄档案,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费。
四、预算收入分析
刚察县民政局2013年收入安排1733.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733.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1733.7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万元,项目支出1597.1万元。
刚察县民政局2013年收入安排1733.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733.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1733.7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万元,项目支出1597.1万元。
刚察县火葬场2013年收入安排16.8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6.8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16.88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79万元。
刚察县敬老院2013年收入安排72.4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2.4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72.46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2万元。
附表:1、刚察县民政局201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刚察县民政局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