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进一步强化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7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海北州失业保险和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意见(修订稿)》执行以来,刚察县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坚持以入户调查为主,建章立制为重点,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把握城乡低保工作的各个环节,使城乡低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有效提高了该项工作透明度。
  该县进一步完善《刚察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办法》《刚察县城市低保管理制度》、《刚察县农村低保管理制度》《刚察县城市低保实施办法》《刚察县农村低保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把城乡低保工作纳入了制度化管理轨道。确定城乡低保对象,严格经村(社区)初审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从程序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制定出台《刚察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确定低保对象实行县、乡镇、村(社区)“三榜公示”“三级审核”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严格了低保准入门槛。对低保对象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实行季度审核制度,严把低保“入口关”,疏通“出口关”。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居民纳入低保范围,做到保障人数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该县今年农村低保自查面达到90%,城市低保自查面达到了50%。取消超出保障线的农村低保户469人,动态管理率达17.5 %。取消超出保障线的城市低保户483人,动态管理率达1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