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强力推进全省扶贫开发工作
为认真落实国家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以来,青海省加大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的争取和投入力度,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5.2亿元,实施整村推进、雨露计划、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试验示范园区建设、特殊类型地区脱贫攻坚、贫困地区“溜索改桥”建设、省直机关定点帮扶、贫困地区儿童早期发展等项目,并在十个方面取得创新和突破。
一、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将建档立卡作为年内扶贫开发的头号工程,在农区和牧区各选择1个县开展试点,印发了《青海省农牧区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各地于7月上旬完成识别工作,10月份全面完成信息录入、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同时,对全省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建立驻村帮扶工作制度。拟定《青海省扶贫开发干部驻村联户工作实施方案》,将对全省精准识别出的1622个贫困村和约17万户贫困户,分别派驻帮扶工作队和明确联点帮扶责任人。
三、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拟印发《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加大产业化扶贫工作力度的意见》。坚持先行先试,2014年投入资金1亿元,在全省选择30个贫困村开展金融扶贫试点,每村投入300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引导金融部门以1:5的比例向贫困村、户发放贷款,撬动金融资金5亿元扶持贫困群众发展增收产业。同时安排资金5000万元,对贫困户银行贷款进行基准利率全额贴息。2014年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力争突破10亿元。
四、精准扶贫与区域脱贫攻坚协同推进。按照瞄准最困难的地区,扶持最贫困的群体,解决最紧迫的问题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大果洛州等特殊类型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海北州牧区农事队扶贫和青海与川甘交界地区脱贫攻坚力度,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五、启动扶贫产业试验示范园建设。今年投入资金1.3亿元,在东部、环湖和青南地区建设4个扶贫产业试验示范园。
六、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制定和修改完善《青海省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监督检查办法》、《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青海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等10项管理办法。制定印发《青海省扶贫开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管理办法(试行)》,采取因素分配法,2014年已切块下达扶贫资金10.25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下达产业发展资金。
七、改革贫困县考核机制。对贫困县的考核,由主要考核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根据国家建立约束和退出机制的工作部署,落实贫困县退出机制,按照自下而上的报批程序,每年选定退出2个贫困县。
八、创新开展“雨露计划”。投入资金1500万元,对“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富余劳动力)进行短期技能培训;投入资金1500万元,对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投入资金2000万元,设立贫困大学生创业基金,资助大学生团队(至少3人以上)自主创业。
九、创新开展社会扶贫工作。积极加强与国务院扶贫办、辽宁省经合办的协调联系,加大项目资金的协调争取力度。上半年,13家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单位落实帮扶资金1572万元,协调引进项目资金1.95亿元;辽宁省本级及对口帮扶市(企业)落实帮扶资金5472万元;省直机关定点扶贫单位落实帮扶资金3200余万元。
十、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确定了改进贫困县考核、完善精准扶贫、健全体干部驻村帮扶、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完善金融服务、完善社会参与6项机制,明确了10项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同时,对责任单位落实方案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