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电子商务暨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推荐拟建设农牧区电商服务站点的通知
刚察县电子商务暨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推荐拟建设农牧区电商服务站点的通知
各乡镇:(泉吉乡、吉尔孟乡、伊克乌兰乡、哈尔盖镇、沙柳河镇、黄玉农场):
为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解决农村居民买商品难、卖商品难的问题,按照《刚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全
县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式
1、各乡镇在各行政村遴选合适地点建立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原则上一个行政村确保健立一个电商服务点,有贫困村的乡镇至少推荐一个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点。
2、服务站点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具备电脑基本操作能力的工作人员,能够对所在服务区域的村民需要和生产进行摸底统计。
3、服务站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经营,对各个电商平台开放。
二、支持原则
1、每个服务点免费配备电脑、打印机、货架等办公用品,统一制作门头挂牌。
2、免费安排站点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上岗操作,并常年提供咨询服务。
3、年终对服务站点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费用补贴,并对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
三、有关要求
1、服务站点所在地要在本地居民相对聚集的中心地段,自有场地或乡镇政府无偿提供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且水、电、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备。
2、服务站点从业人员不限制性别、年龄、学历,要求常年驻守农村非外出务工者,能热情为本村居民进行代购代销服务,积极配合县电商办的管理。优先选择在各行政村从事电子商务相关行业的企业及个体户。
3、请各乡镇本着平等、自愿、惠民的原则,与1月4日前将服务站点的信息初审后报刚察县电子商务暨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实地考察、择优筛选,确定最佳地点和人选。
联系人:马晨
办公室电话(传真):
刚察县电子商务暨电商扶贫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