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刚察县人民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
清单(2017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人民政府

刚政〔2017〕45号

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刚察县人民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

清单(2017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刚察县人民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版》,经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刚察县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版

  

                 2017年6月8日


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8项)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范围 抽查比例 抽查频率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备注
1 对项目申请单位是否存在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的抽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9号 2004.9.15)第26条  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所有需核准的项目 不低于20% 每年不少于2次 抽样核查 是否存在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项目等。
2 对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企业的安全隐患问题的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 2005.2.28)第30条  县发展和改革局 辖区内的企业 不低于50% 每年不少于8次 现场核查 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是否存在不准许符合入网技术标准的燃气、热力入网等。
3 对石油销售企业燃料销售体系的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 2005.2.28)第31条  发展和改革局 辖区内的企业 不低于50% 每年不少于8次 现场核查 石油销售企业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等。
4 对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使用燃油发电机组或者燃油锅炉的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4号 2008.8.29)第52条  发展和改革局 辖区内的企业 不低于50% 每年不少于8次 现场核查 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是否存在未在规定的范围或者期限内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或者燃油锅炉等。
5 对粮油流通企业的抽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2016年2月6日修订《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 2009.12.29)第28条 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 3% 每年不少于2次 随机抽查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4、企业安全储粮等情况;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等。7、粮食收购企业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情况;8、粮食收购企业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情况;9、粮食收购企业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10、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11、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据情况;12、陈粮出库进行质量鉴定情况;13、粮食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情况;14、粮食经营者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情况;15、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6 对经营者明码标价的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 1997.12.29)第42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2010.11.29)第11条;《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 2000.10.31)第21条  发展和改革局 辖区经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 不低于10% 2次/年 实地检查 1、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2、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3、经营者是否存在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4、经营者是否存在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5、经营者是否存在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6、经营者是否存在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
7 对经营者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情况的抽查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 2010.11.29)第7条 发展和改革局 辖区内各经营企业 不低于10% 2次/年 实地检查 1、是否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2、经营者是否存在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行为;3、经营者是否存在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行为;4、经营者是否存在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5、经营者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行为;6、经营者是否存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7、经营者是否存在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行为;8、是否存在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9、经营者是否存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10、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等。
8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抽查 《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第19条  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事业单位 不低于10% 每年不少于2次 实地检查 1、是否存在越权批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行为;2、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收费项目已撤销、收费标准已调低,继续按原项目、原标准收费的行为;3、收费单位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收费项目的标准;4、收费单位是否存在未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收费;5、收费单位是否存在转借、转让、代开、买卖收费凭证;6、收费单位是否存在不如实填写收费票据;7、收费单位是否存在隐瞒、虚报或拒报收费收支情况,拒绝接受检查或不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资料;8、收费单位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财务管理制度等。
刚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6项)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范围 抽查比例 抽查频率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备注
1 酒类流通销售网点检查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5号 2015.11.7)第27、29、30、31条       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辖区内各酒类企业 不低于10% 每年不少于2次 实地检查 1.酒类流通经营者是否备案登记;2.《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3.流动销售散装酒或未在明显位置显示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等情况等。
2 再生资源回收监督检查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 2006.5.17)第15条 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不低于10% 每年不少于2次 实地检查 再生资源回收日常业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3 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国内投资)监督检查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2016.11.30)第16条 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辖区内规上规下企业 不低于20% 每年不少于2次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投资备案项目建设是否与备案方案要求和标准一致等。
4 节能监督检查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 2011.5.26修订);《青海省节能监察办法》(省政府令第100号 2014.2.23)第4条 

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辖区内规上规下企业及全县公共机构 不低于10% 每年不少于2次 实地检查 1.节能量是否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限制或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等。
5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抽查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 2007.1.1)第30、31、32、33、34、35、36、37、38条 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辖区内成品油零售、批发、仓储企业 不低于5% 每年不少于2次 实地检查 1.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使用、专用油销售等情况;2.擅自新建、改扩建加油站情况,销售假冒伪劣油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情况等。
6 对危险化学品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2014.12.1)第19、31、24、25、17条、第18、35、38、54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45号 2013.12.7修订第14、29、34、15、24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 2015.5.27)第9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45号 2013.12.7)第12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 2015.5.27)
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辖区内危化企业 30%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安排检查,每年不少于20次 现场检查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3)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是否远离国家规定的相关场所等。
        刚察县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7项)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范围 抽查比例 抽查频率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备注
1 对教育收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主席令第45号 2015.12.17修订) 第78条  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不低于50% 每年不少于2次 实地检查 1.是否擅自扩大收费项目;2.是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3.是否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等。
2 对教师资格的抽查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1995.12.12)第19条  教育局 辖区内各学校教师 不低于30% 每年不少于2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情况等。
3 对幼儿园办园情况的检查 《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1990.2.1)第27、28条 教育局 辖区内各幼儿园 不低于20% 每年不少于2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是否存在未经登记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情况;2、是否存在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情况;3、是否存在幼儿园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情况;4、是否存在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情况;5、是否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情况;6、是否存在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情况等。
4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 2006.9.1) 第7条  教育局 辖区内各学校 不低于50% 每年不少于2次 随时检查、现场检查 1、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是否完善;2、是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3、是否存在校车安全隐患;4、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规定,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是否规范,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从业人员卫生是否达标等。
5 对县级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主席令第45号 2015.12.17修订)第24条 ;《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624号2012.10.1)第4条 
教育局 辖区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不低于50% 每年不少于2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领导职责;2.经费投入与管理;3.办学条件;4.教师队伍建设;5.教育管理;6.教育事业发展指标
6 对教育建设项目实施中随意变更项目、项目进度缓慢的检查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实施意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07〕7号)第7条 教育局 辖区内各项目学校 不低于50% 每年不少于2次 现场检查、随时检查 是否存在项目实施中随意变更项目、项目进度缓慢的情况等。
7 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席令第25号 2015.4.24)第53条 教育局 辖区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不低于50% 每年不少于2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是否存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等。
刚察县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3项)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比列 抽查频次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备注
1 对枪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国主席令72号 2015.4.24修正)第20、28条
公安局 民用枪支使用管理单位和个人 100% 12次/年 现场检查 是否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是否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是否上缴报废枪支;是否制造、销售仿真枪的;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是否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配置民用枪支的个人,是否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的等。
2 对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013.12.4)第6条 
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管理经营单位 100% 12次/年 现场检查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等。
3 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2006.4.26)第5条  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单位 100% 12次/年 现场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保在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非法制造、贩运、销售爆炸物品和私藏、私带、滥用、盗窃爆炸物品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4 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指导的检查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 第16号 1994.1.25)第11条  公安局 单位、公民 100% 12次/年 现场检查 是否存在未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未履行备案手续收购非行产性废旧金属的、未向公安机关办理注销、变更手续的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未如实登记的收购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5 对娱乐场所备案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58号,2016.2.6修订)第3、4、6、7条;
公安局 辖区内娱乐场所 100% 各派出所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现场检查 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6 对旅馆房屋租赁的监督检查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第588号 2011.1.8)第14条  公安局 旅馆、房屋租赁者 100% 各派出所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现场检查 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7 对典当业监督检查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第8号令 2005.2.9)第4条  公安局 典当行 100% 12次/年 现场检查 是否如实记录、统计质押当物和当户信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8 对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2009.9.28) 第3条  公安局 保安服务单位 100% 12次/年 现场检查 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保安服务单位的与保安员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以及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等。
9 对互联网营业场所监督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2002.8.14)第4、29、第32条  公安局 互联网营业场所 100% 12次/年 现场检查 1、网吧基础资料与实际营业状况是否相符;2、是否按规定接入网吧管理系统;3、是否落实实名上网情况;4、顾客上网日志是否留存60日以上,日志内容是否完整;5、网吧业主、安全员以及上网人员是否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各类违法、有害信息;6、是否有利用网吧进行网上赌博、诈骗、淫秽色情表演等违法犯罪活动等。
10 消防设计施工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2009.5.1.)第58条  县消防大队 符合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 10% 2次/年 实地检查 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消防设计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投入使用后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的违法行为。
11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技术标准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2009.5.1.)第61条 县消防大队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10% 2次/年 实地检查 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
12 消防技术设计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2009.5.1.)第59条 县消防大队 建设工程 10% 2次/年 实地检查 是否存在违法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违法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监理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违法行为等。
13 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2009.5.1.)第60条  县消防大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 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其他重点及非重点单位随机 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2次 实地检查 是否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违法行为等。
        刚察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6项)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范围 抽查比例 抽查频率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备注
1 对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 2016.2.6修订)第6、27条  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辖区内准予登记的社会团体 不低于15% 每年不少于2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的财务审计情况;实施年度检查,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其他行为等。
2 对民办非企业的监督检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1998.10.25) 第5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1999.12.28)第2条  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辖区内准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 不低于15% 每年不少于2次 现场检查 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的财务审计情况;实施年度检查,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其他行为等。
3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 2013.6.28)第28条;《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 2013.6.28)第4、12条  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辖区内养老机构 不低于50% 每年不少于2次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1.抽查养老机构是否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2.抽查养老机构是否有提交年度报告,报告是否完整;
3.抽查养老机构是否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开展运营等。
4 对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监督检查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 1997.7.21)第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2003.8.27) 第61、62条  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殡仪服务站、骨灰堂 不低于50% 每年不少于2次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是否手续齐全、合法审批;对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等。
5 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的审核管理工作检查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014.2.21)第57条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2章
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辖区内各乡镇、村 不低于30% 每年不少于2次 随时抽查 对全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每季度临时救助是否符合享受条件进行核查等。
6 对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情况的工作检查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2010.7.8)第22、29条 
2.民政部关于加强中央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240号 
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辖区内各乡镇、村 不低于20% 每年不少于2次 随时抽查 抽查各乡镇发放受灾群众的救灾资金、物资、设备是否及时有效;抽查乡级物资储备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项)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范围 抽查比例 抽查频率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备注
1 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2004.11.30)第19、25、40、41、44条 民族宗教事务局 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 不低于30% 每年不少于2次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1.宗教活动场所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2、宗教活动场所制度是否健全;3.是否按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4、是否违背宗教事务条例擅自举办大型宗教活动;5.是否存在冒充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宗教活动的行为;6.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是否规范;7.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2 清真标志牌核发监督检查 《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青海省第9届人代会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 2001.3.31)第4、7条 民族宗教事务局 辖区内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单位 不低于50% 每年不少于2次 随时检查、现场检查 1.加工、保管、采购、销售等主要岗位的操作人员中是否有食用清真食品饮食习惯民族的人员;2.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按照清真要求屠宰禽兽或者加工、制作清真食品的;3.清真食品的原料是否符合清真要求;4.有专用的加工、储运、销售清真食品的设备、设施;5.清真食品生产场所是否有清真禁忌食品、物品混入;6.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字号、招牌以及清真食品名称、包装和宣传广告用语等是否符合要求;7.取得清真标志牌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是否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清真标志牌,并在其字号、招牌和食品的名称、包装上显著标明“清真”字样等。
3 对宗教教职人员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2004.11.30)第27、28条;《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2009.7.31)第26.28条;《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 2006.12.25)》第3.5.6条;《海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2010.3.18)第26条; 民族宗教事务局 辖区内宗教教职人员 不低于30% 每年不少于2次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宗教教职人员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依法开展宗教教务活动情况。是否按照条例进行备案情况,是否存在无证件教职人员情况等。
 刚察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项)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范围 抽查比例 抽查频率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备注
1 对会计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1999.10.31修正)第3、8条

财政局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小微型企业、专业合作社、会计 不低于30% 每年不少于2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                   
2 对会计工作人员从业资格的抽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1999.10.31修正)第38条 财政局 辖区内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不低于5% 每年不少于2次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等。
3 对非费收入及财政票据使用检查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 2012.10.11)第37条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青财综字〔2016〕1114号) 财政局 辖区内各执收单位 不低于30﹪ 每年不少于2次 现场检查 1.国家和我省收费基金政策落实情况;2.“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3.财政票据管理情况;4.非费收入收缴入库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