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  共234项)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消息来源:

刚察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  共234项)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备注

1

县委宣传部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县级宣传部门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 2020.11.29修订)第35条

 

2

县委宣传部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县级电影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主席令第54号 2016.11.7)第24条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2001.12.25)第38条

 

3

县委统战部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由县级侨务部门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57号 2012.6.30)第13条

初审事项

4

县委编办

事业单位登记

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2004.6.27修订)第3条、第5条、第8条

 

5

县档案局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2017.3.1修订)第13条

 

6

县发展和改革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县级政府(由发展和改革部门、能源部门、工信部门承办)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2016.11.30)第2条、第3条、第22条、第23条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政府授权事项

7

县发展和改革局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县级电力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主席令第60号 2018.12.29修正)第52条、第54条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9.15发布 2011.1.8修订)第12条、第26条

 

8

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县级能源(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主席令第30号 2010.6.25)第13条

 

9

县发展和改革局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县级能源(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主席令第30号 2010.6.25)第13条、第33条、第35条

 

10

县发展和改革局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78号 2009.8.27修正)第22条

 

11

县发展和改革局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78号 2009.8.27修正)第21条、第28条

 

12

县教育局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80号 2018.12.29修正)第1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2019.3.2修订)第13条、第15条

 

13

县教育局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主席令第22号 2021.4.29修正)第2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80号 2018.12.29修正)第11条、第12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 2021.4.7修订)第22条、第2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2019.3.2修订)第12条

 

14

县教育局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席令第22号 2018.12.29修正)第14条

 

15

县教育局

校车使用许可

县级政府(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17号 2012.4.5)第15条

政府授权事项

16

县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

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主席令第15号 2009.8.27修正)第13条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1995.12.12)第13条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第1项

 

17

县教育局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县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席令第22号 2018.12.29修正)第11条

 

18

县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2017.6.14修订)第21条

初审事项

19

县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2017.6.14修订)第21条、第22条

 

20

县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2017.6.14修订)第33条

初审事项

21

县民宗局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2017.6.14修订)第35条

 

22

县民宗局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2017.6.14修订)第57条

 

23

县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以外使用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审批(我省自有事项)

县级宗教部门

《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第45号公告 2021.7.28)第62条

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

24

县公安局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15.4.24修正)第9条、第10条、第48条

 

25

县公安局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09.8.27修正)第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 2011.1.8修订)第7条

 

26

县公安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2021.4.29修正)第20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 2007.8.29通过)第11条、第12条

 

27

县公安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37项

 

28

县公安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52号 2022.3.29修订)第3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36项

 

29

县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县级公安机关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2022.3.29修订)第4条、第13条

 

30

县公安局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016.2.6修订)第3条、第33条

 

31

县公安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016.2.6修订)第3条、第22条、第23条

 

32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2014.7.29修订)第3条、第21条

 

33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2014.7.29修订)第3条、第26条

 

34

县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013.12.7修正)第39条

 

35

县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013.12.7修正)第6条

 

36

县公安局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主席令第73号 2017.9.1)第52条、第53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 2009.9.14)第38条

 

37

县公安局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013.12.7修正)第49条

 

38

县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主席令第79号 2007.12.29)第21条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2018.9.18修改)第5条、第15条

 

39

县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主席令第79号 2007.12.29)第21条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2018.9.18修订)第20条、第22条、第23条、第24条          

 

40

县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县级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41条

 

41

县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县级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41条

 

42

县公安局

机动车登记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号 2021.4.29修正)第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2017.10.7修订)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

 

43

县公安局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号 2021.4.29修正)第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2017.10.7修订)第113条

 

44

县公安局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号 2021.4.29修正)第1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2017.10.7修订)第15条、第16条               

 

45

县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号 2021.4.29修正)第19条、第2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2017.10.7修订)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22条

 

46

县公安局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2012.3.28)第23条、第24条、第25条

 

47

县公安局

非机动车登记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号 2021.4.29修正)第18条

 

48

县公安局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号 2021.4.29修正)第3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6号 2017.11.4修正)第45条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1996.6.4)第29条、第35条

 

49

县公安局

户口迁移审批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第3条、第10条

 

50

县公安局

犬类准养证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69号 2021.1.22修订)第7条

 

51

县公安局

普通护照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主席令第50号 2006.4.29通过)第4条、第5条、第10条、第11条

 

52

县公安局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主席令第50号 2006.4.29)第24条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 1986.12.25公布)第23条

 

53

县公安局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 1986.12.25公布)第3条、第22条

 

54

县公安局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12.3国务院批准 1986.12.25公布)第14条、第23条

 

55

县公安局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 2015.6.14修订) 第6条、第9条、第10条

 

56

县公安局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 2015.6.14修订)第13条、第15条

 

57

县民政局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2016.2.6修订)第6条、第7条、第9条、第18条、第19条

 

58

县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1998.10.25)第5条、第15条、第17条

 

59

县民政局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2017.6.14修订)第23条、第24条

 

60

县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43号 2016.3.16)第22条

 

61

县民政局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县级政府,县级民政部门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 2013.3.1修正)第7条、第8条

政府授权事项

62

县民政局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县级有关部门

《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 2022.3.30修订)第12条

 

63

县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县级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1号 2017.11.4修正)第36条

 

6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80号 2018.12.29修正)第12条、第1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2019.3.2修订)第12条、第15条、第18条

 

6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80号 2018.12.29修正)第12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54条、第5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2019.3.2修订)第18条、第20条

 

6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 2015.4.24修正)第40条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2018.6.29)第18条、第19条

 

67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73号 2012.12.28修正)第57条

 

6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2018.12.29修正)第39条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46号 1995.3.25修订)第5条、第6条

 

69

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草原局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36号 2009.8.27修正)第3条、第1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 1994.3.26)第5条、第8条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2014.7.29修订)第3条

 

70

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草原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29号 2019.4.23修正)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3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41号 2019.8.26修正)第44条、第5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2021.7.2修订)第24条、第25条

 

71

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草原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2020.11.29修订)第9条、第10条、第25条

 

72

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草原局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41号 2019.8.26修正)第59条

 

73

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草原局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41号 2019.8.26修正)第59条

 

74

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草原局

临时用地审批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41号 2019.8.26修正)第57条                                        

 

75

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草原局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29号 2019.4.23修正)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4条

 

76

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草原局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41号 2019.8.26修正)第4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2021.9.1修订)第9条

 

77

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草原局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县城乡规划部门,省级政府确定的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29号 2019.4.23修正)第40条、第44条

 

78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第5号 2021.12.24修正)第31条

 

79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县级林草部门(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98号 2017.10.7修正)第7条、第8条

 

80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县级林草部门(部分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17号 2019.12.28修订)第37条、第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2018.3.19修订)第16条、第17条、第18条

 

81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主席令第26号 2021.4.29修正)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

 

82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17号 2019.12.28修订)第5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2018.3.19修订)第16条、第32条

 

83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主席令第55号 2018.10.26修正)第26条、第29条

 

84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 2016.2.6修订)第26条、第28条、第29条、

确认县区是否有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85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自然保护地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2017.10.7修订)第27条

 

86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主席令第126号 2022.12.30修订)第2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 2016.2.6修订)第12条

 

87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 2008.12.1修订)第25条
《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130号 2008.11.29修订)第18条

政府授权事项

88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县级林草部门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 2008.12.1修订)第25条
《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130号 2008.11.29修订)第19条

 

89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 2008.12.1修订)第29条
《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130号 2008.11.29修订)第22条

政府授权事项  

90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主席令第73号 2018.12.29修正)第45条

政府授权事项  

91

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草原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县城乡规划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29号 2019.4.23修正)第41条

 

92

县生态环境局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 2014.4.24修订)第1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24号 2018.12.29修正)第16条、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第2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0号 2017.6.27修正)第1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57号 2018.10.26修正)第1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 2018.8.31)第1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43号 2020.4.29修订)第1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104号 2021.12.24修订)第24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017.7.16修订)第7条、第9条

 

93

县生态环境局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48号 2016.7.2修正)第3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0号 2017.6.27修正)第1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主席令第65号 2020.12.26)第4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主席令第123号 2022.10.30)第76条

 

94

县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43号 2020.4.29修订)第80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 2016.2.6修订)第2条、第7条

 

95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2019.4.23修正)第7条

 

96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县级城镇排水行政主管部门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2013.10.2)第21条

 

97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县级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726号 2020.3.27修订)第30条

 

98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县级城镇排水行政主管部门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2013.10.2)第43条

 

99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县级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726号 2020.3.27修订)第22条

 

10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燃气经营许可

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2016.2.6修正)第15条

 

101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2016.2.6修正)第38条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02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县级政府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2019.3.24修订)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33条

政府授权事项

103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县级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2019.3.24修订)第28条

 

104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2021.4.29修正)第10条、第11条、第12条

 

105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2021.4.29修正)第10条、第13条

 

106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乡级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 1993.6.29)第32条

 

107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2013.6.29)第33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003.11.24)第35条

 

108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县级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 2017.10.7修正)第34条

 

109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县级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 2017.10.7修正)第28条

 

11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县级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 2017.10.7修正)第35条

 

111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县级住建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58号 2020.4.29修订)第55条

 

112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县级住建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2017.3.1修订)第22条

 

113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县级住建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102项

 

114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县级住建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101项

 

115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县级住建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2017.3.1修正)第11条、第17条

 

116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县级住建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2017.3.1修正)第14条

 

117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 2019.8.26修正)第45条

 

118

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6号 2017.11.4修正)第24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019.4.23修订)第18条、第19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2017.10.7修订)第33条

 

119

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6号 2017.11.4修正)第25条

 

120

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6号 2017.11.4修正)第33条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2004.9.13)第25条

 

121

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6号 2017.11.4修正)第50条

 

122

县交通运输局

涉路施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6号 2017.11.4修正)第25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3.7)第27条

 

123

县交通运输局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6号 2017.11.4修正)第42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3.7)第26条

 

124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2022.3.29修订)第10条

 

125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2022.3.29修订)第39条

 

126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2022.3.29修订)第24条

 

127

县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112项

 

128

县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112项

 

129

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主席令第23号 2018.12.29修正)第1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主席令第48号 2016.7.2修正)第2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45号 2008.12.27修订)第15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019.4.23修订)第11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2017.10.7修订)第33条

 

130

县交通运输局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主席令第48号 2016.7.2修正)第28条

 

131

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主席令第23号 2018.12.29修正)第1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主席令第48号 2016.7.2修正)第1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45号 2008.12.27修订)第11条

 

132

县交通运输局

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的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2017.8.2)第13条

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

133

县交通运输局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主席令第50号 2016.9.3)第45条
《国防交通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73号 2011.1.8修订)第23条

 

134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172项

 

135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取水许可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48号 2016.7.2修正)第7条、第48条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2017.3.1修订)第3条、第10条

 

136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48号 2016.7.2修正)第17条、第3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48号 2016.7.2修正)第3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2018.3.19修订)第1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 2017.3.1修订)第4条

 

137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2018.3.19修订)第25条

 

138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河道采砂许可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48号 2016.7.2修正)第3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主席令第65号 2020.12.26)第2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2018.3.19修订)第25条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 2001.10.25)第9条

 

139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 2010.12.25)第25条、第26条

 

140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48号 2016.7.2修正)第25条

 

141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县级政府(由水利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88号 2016.7.2修正)第34条

政府授权事项

142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170项

 

143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2018.3.19修订)第15条

 

144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 2018.3.19修订)第16条

 

145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县级水利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 2018.3.19修订)第17条

 

146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农药经营许可

县级农牧科技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 2022.3.29修订)第24条

 

147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兽药经营许可

县级农牧科技、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2020.3.27修订)第22条

 

148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牧科技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第34号 2021.12.24修正)第31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 2017.10.7修订)第21条

 

149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牧科技部门(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第34号 2021.12.24修正)第31条

受理事项

150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县级政府(由农牧科技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第34号 2021.12.24修正)第52条

政府授权事项

151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牧科技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主席令第45号 2022.10.30修订)第26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 2017.10.7修订)第21条、第25条

 

152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县级农牧科技部门

《植物检疫条例》(1983.1.3国务院发布 2017.10.7修订)第8条

 

153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县级农牧科技部门

《植物检疫条例》(1983.1.3国务院发布 2017.10.7修订)第11条

 

154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县级农牧科技部门(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  2017.10.7修订)第16条、第18条、第21条     

受理事项

155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69号 2021.1.22修订)第9条、第48条、第49条

 

156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县级农牧科技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69号 2021.1.22修订)第25条

 

157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69号 2021.1.22修订)第21条、第54条

 

158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动物诊疗许可

县级农牧科技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69号 2021.1.22修订)第62条

 

159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 2008.10.9)第20条

 

160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 2008.10.9)第25条

 

161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县级农牧科技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号 2021.4.29修正)第121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2019.3.2修订)第22条

 

162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县级农牧科技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号 2021.4.29修正)第121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2019.3.2修订)第21条

 

163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县级、乡镇政府(由农牧科技部门或者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主席令第73号 2018.12.29修正)第45条

政府授权事项

164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 2019.8.26修正)第62条

 

165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县级相关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2019.3.2修订)第14条、第15条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第17项

确认市州级是否实施

166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主席令第34号 2013.12.28修正)第16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 2017.10.7修正)第4条

 

167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县级政府(由渔业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主席令第34号 2013.12.28修正)第11条

政府授权事项

168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渔业捕捞许可

县级相关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主席令第34号 2013.12.28修正)第2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726号 2020.3.27修订)第15条

受理事项
确认玉树州是否实施

169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县级相关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2019.3.2修正)第1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 2014.7.29修改)第3条、第4条

确认是否为我省不涉及

170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 2016.2.6修订)第6条

 

171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营业性演出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 2016.2.6修订)第13条

 

172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 2020.11.29修订)第9条

 

173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2019.3.24修订)第4条

 

174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2019.3.24修订)第4条

 

175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7.11.4修正)第17条、第18条、第29条、第30条

政府授权事项

176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7.11.4修正)第20条

 

177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州级文物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7.11.4修正)第23条

政府授权事项

178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7.11.4修正)第21条

 

179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7.11.4修正)第40条

 

180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465项

 

181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2020.11.29修订)第18条

受理事项

182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2020.11.29修订)第10条、第11条、第14条

受理事项

183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2020.11.29修订)第13条                 

受理事项

184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2020.11.29修订)第15条

初审事项

185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县级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2020.11.29修订)第17条、第22条

 

186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 2018.9.18修订)第3条

初审事项

187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2020.11.29修订)第26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129号 2018.9.18修订)第7条

初审事项

188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县级体育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336项

 

189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县级体育部门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 2016.2.6修订)第3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主席令第55号 2022.6.24修订)第105条

 

190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县级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主席令第55号 2022.6.24修订)第45条

 

191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县级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主席令第55号 2022.6.24修订)第106条

 

192

县卫生健康局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15号 2013.6.29修正)第29条

 

193

县卫生健康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 2019.4.23修订)第4条

 

194

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 2018.12.29修正)第17条

 

195

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 2018.12.29修正)第18条

 

196

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2022.3.29修订)第9条、第52条

 

197

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2022.3.29修订)第14条、第16条、第19条、第20条

 

198

县卫生健康局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81号 2017.11.4修正)第3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2022.3.29修订)第35条

 

199

县卫生健康局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2019.3.2修订)第8条

 

200

县卫生健康局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初审)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8号 2016.2.6修正)第7条

初审事项

201

县卫生健康局

医师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主席令第94号 2021.8.20)第13条、第14条

 

202

县卫生健康局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 2003.8.5)第9条

 

203

县卫生健康局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81号 2017.11.4修正)第3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690号 2022.3.29修改)第35条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第23项

 

204

县卫生健康局

护士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2020.3.27修订)第8条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第22项

 

205

县卫生健康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 2016.12.25)第15条

受理事项

206

县卫生健康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 2016.12.25)第15条

 

207

县卫生健康局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 2016.12.25)第14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2022.3.29修订)第9条

 

208

县卫生健康局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 2016.12.25)第14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2022.3.29修订)第17条

 

209

县应急管理局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2021.6.10修正)第33条

 

210

县应急管理局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2021.6.10修正)第33条

 

211

县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013.12.7修订)第35条

 

212

县应急管理局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2021.6.10修正)第33条

 

213

县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016.2.06修订)第16条

 

214

县应急管理局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2021.6.10修正)第33条

 

21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 2021.4.29修正)第35条

 

216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 2021.4.29修正)第39条

 

217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 2021.4.29修正)第35条

 

21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2013.6.29)第33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2009.1.24修订)第25条

 

219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8.10.26修正)第6条、第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 2022.3.29 国务院令第752号第四次修订)第8条、第9条、第10条

 

22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8.10.26修正)第2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 2022.3.29 国务院令第752号第四次修订)第27条

 

221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登记注册

县级州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8.10.26修正)第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6.8.27修订)第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主席令第20号 1999.8.30)第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主席令第26号 2019.3.15)第3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3号 2019.12.12)第3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2021.4.14)第2条、第3条

 

22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 2021.4.14)第2条、第3条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 2022.10.1修订)第2条

 

22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7.12.27修订)第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 2021.4.14)第2条、第3条

 

224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6年9月23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22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第9条、第10条

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

22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摊贩登记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6年9月23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22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第3条、第12条、第21条

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

226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县级药品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31号 2019.8.26修订)第51条、第5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9.3.2修订)第12条

 

227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县级药品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31号 2019.8.26修订)第5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2019.3.2修订)第51条

 

22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县级药品监管部门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 1988.12.27)第10条

 

229

县税务局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县级税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236项

 

230

县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 2017.10.7修订)第23条

 

231

县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 2017.10.7修订)第23条

 

232

县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 2003.1.10)第33条、第34条、第35条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79项

 

233

县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县级烟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主席令第46号 2015.4.24修正)第1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 2021.11.10修订)第6条、第65条

 

234

县消防救援大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4号 2021.4.29修正)第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