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相关工作的通知
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各单位:
2016年11月,我县向省爱卫会提交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申请,迎评工作迫在眉睫。为扎实推进我县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现就做好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努力营造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氛围
(一)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在县政府网站、县广播电视台开设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栏,加强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宣传。报道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动态、简讯、图片等反映创建工作的讯息;对创建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经验进行宣传;刊播文明生活方式、健康素养等健康教育宣教内容以及倡议书、公益广告。同时县广播电视台要在黄金时段播放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口号、标语及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县政府网站、县广播电视台
(二)做好中小学生宣传。利用学校健康教育课、制作宣传栏、黑板板、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内容的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家长、社会宣传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相关内容,倡议大家迅速行动,共同增强创建责任意识、自觉意识,做到全民动员。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三)开展单位内部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制作宣传栏、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固定标语、LED屏等形式,开展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内容宣传。
责任单位:全县各部门、各单位
(四)加强沿街沿路广告宣传和车体广告宣传。在重点路口、路段悬挂宣传横幅,文化广场的LED屏每日播放健康素养及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内容;公交站台内设置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内容,公交车、出租车车体设置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城镇管理局、全县各部门、各单位
(五)加强窗口单位宣传。客运站候车室、各医院、学校、国税、地税等窗口服务单位要有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和控烟宣传标志,利用LED屏开展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内容宣传。
责任单位:各窗口服务单位
(六)加大镇辖村宣传。村、社区要利用宣传栏、刷写墙体标语等形式增加宣传标语,所有社区、居民小区、城中村内都要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悬挂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横幅。
责任单位: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及城中村、各社区
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宣传任务,横幅悬挂时间另行通知。
二、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环境卫生。进一步落实好环境卫生三包责任制,重点清理卫生死角,对县城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解决影响县容县貌的环境卫生问题;对县城市政环卫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破损的及时进行更换;对县城架空管线进行排查,管线产权单位应对凌乱管线进行束理捆扎,做到有序、规范,无乱接乱拉、借杆架线、跨街连接等现象;全面清理主次干道摆摊设点经营行为,沿街门店一律入店经营,严禁门前、店外出摊,店外拉挂商品,店外堆放物品,做到店外无出摊经营、无堆放商品,主干道上无占道经营,无乱牵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全县各部门、各单位
(二)公共场所。对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指导公共场所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责任单位:县卫生监督所
(三)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建筑工地。对在建或已停建、拆迁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工地外必须设有围档,外墙设置宣传标语,工地内物料堆放整齐,场地清洁。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镇管理局
(五)交通秩序。加强日常巡查,查处违规驾驶行为,纠正乱停乱放现象,确保各种车辆停放有序、车容整洁,保持交通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六)农贸市场。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好保洁制度,保持市场场地卫生清洁并清除卫生死角,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残留陈积垃圾和杂物;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上岗。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排查,凊脏除乱,确保路面整洁,无坑洼、积水;居民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保持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河道无漂浮垃圾,坡岸整洁,无堆积垃圾和杂物。
责任单位: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县城镇管理局
经营店面的环境卫生、健康教育(控烟禁烟)、除四害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予以落实,并长效管理。
三、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一)提高对档案资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和完善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档案资料是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价我县创建成果的重要依据,也是考核评估环节的必查项目,对创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统一规范档案资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档案资料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要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要抓紧安排部署,确保文件材料收集建档等相关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迅速开展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省级卫生县城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的基础上,对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查漏补缺,补齐2016年度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档案资料,档案目录、文件标题和内容等全部统一为“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并做到档案资料项目齐全,内容充实,相关数据标准,前后一致,符合逻辑,体现工作的真实性、可塑性,确保反映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
(三)明确工作任务并予以落实。建立和完善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档案资料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高、任务重。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有1名人员专门负责档案资料。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建档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必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并经主管领导审核后连同本单位创建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创建档案资料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上报县爱卫办,创建工作信息简报报送县爱卫办和县政府网站。县爱卫办负责全县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各单位建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进行验收把关。
附件:1、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
2、刚察县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责任分工表
3、刚察县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资料收集建档
项目和内容
4、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检查评分标准(仅供参考)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