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做百姓健康守门人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用于诊疗和健康管理。
二、健康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资料、设置宣传栏、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每年向居民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播放6种以上健康知识音像资料,开展不少于9次的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三、预防接种服务:为辖区内居民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并免费接种11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为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及健康问题处理。新生儿出院1周内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后进行健康管理1次,1—3岁儿童在3、6、8、12、18、24、30、36月龄分别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4—6岁儿童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辖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在孕12周前、16—20周、21—24周、28—36周、37—40周分别进行1次孕期保健服务,1次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每年对辖区内65岁上老年人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1、高血压患者: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年至少提供4次面对面随访和 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指导。
2、2型糖尿病患者: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提供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指导。
3、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和肺心病患者:对工作中发现的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和肺心病患者及高危人群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指导,对确诊患者每年至少提供4次面对面随访,并进行评估和分类干预。
4、风湿及类风湿患者:对工作中发现的风湿、类风湿患者及高危人群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指导,对确诊患者每年至少提供4次面对面随访,并进行评估和分类干预。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年至少进行4次随访,同时进行危险性评估和分类干预。患者病情许可且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主要包括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十一、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前来就诊的疑似病例进行转诊,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对确诊患者,在接到专业机构管理通知单后,72小时内进行访视。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督导服药并进行分类干预。
十二、新生儿疾病筛查:包括先天性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先天性听力障碍患儿筛查。在新生儿出生后72小时至7天内,且经充分哺乳(8次)后进行采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收集血片并寄送至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由省妇幼保健院负责实验室检查及检验结果反馈。
十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筛查:结合儿童健康管理、儿童4.2.2体检等工作,开展初筛工作,对发现的疑似患者,及时转诊至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对确诊的患儿每季度进行1次面对面随访,并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十四、地方病防控:对碘缺乏病、布氏菌病、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包虫病患者及相关人群进行登记建档,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随访,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监测,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十五、中藏医治未病:在做好儿童、老年人中藏医健康管理的同时,对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孕中产后各进行1次中藏医健康指导,对35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中藏医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