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召开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扩大)暨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进会
4月22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扩大)暨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压实抓牢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县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扩大)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省州有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安排部署我县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州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拉科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晁世海主持会议,县“四大班子”副县级领导干部、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通报了2019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安排部署并研究通过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和《刚察县贯彻落实<王建军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中指出问题整改方案安排>的任务分工安排》、《关于省委七次全会对海北州党风廉政建设的点评意见和州纪委五次全会对刚察县党风廉政建设点评意见的整改方案》以及《刚察县以门源县系列腐败案为镜,结合我县腐败典型案件,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任务分工方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孙敏就认真组织实施好以上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拉科在讲话中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全县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分析了当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同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当前全县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的工作要求上来;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形成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考核工作体系;三是必须抓细抓实抓深各项工作举措。并指出,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拓展延伸。
撰稿: 周欢 摄像:才旦桑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