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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 རྐང་ཚ་རྫོང་ཁྲིམས་འཛིན་ཅུའི་ཡིག་ཆ།

          

 


关于《刚察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刚察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建立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村级财务及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为村级会计代理记账工作提供重要保证和依据,有力推动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程,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我县村级财务管理与会计代理记账实际,制定《刚察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涉及到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历来是村民关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县自2018年推行“村财民理乡审核,集中委托代理记账”模式以来,由县财政局村级会计代理记账中心具体负责全县村级会计工作,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镇对村级财务管理不够重视,部分村干部学习财务管理法规不够,守法意识不强,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与上级的要求和农牧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二是村级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低,存在集体资产出租和发包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善等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三是会计代理机构人员专业性不强,不熟悉村集体会计制度,不能有效依法履行职责,代理工作质量差,存在收入管不全,支出管不严,核算不准确等问题,影响着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果。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非常重视,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了较大的扶持力度,这也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制定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村集体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对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管理主体、管理机构作出明确规定,健全监督机制,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是严肃农村财经纪律,规范村级会计处理,维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政务公开透明,财务信息公开;有利于会计账目的统一规范与管理。

三、制定《办法》的主要法规和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2、《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

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号)。

4、《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2016年2月16日)。

5、《海北州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北政办〔2019〕1号)。

6、《海北州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北政办〔2020〕107号)。

四、起草《办法》的过程

结合我县村级财务管理与会计代理记账工作实际,县财政局安排相关股室,指定专人于2021年5月份开始起草拟定,经过细致认真地推敲,经多次征求财政局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完成《刚察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6月份,征求州财政局,县监委、组织、审计、农牧、民政、农经,各乡镇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分析,经过多次修改,完善相关条款。7月份对修改后的《刚察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在本局党组会议上研究通过后,根据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再次修改完善,最终制定了刚察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并提交第十七届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文件实行日期及有效说明

本办法自2021年111日起实行,有效期自2021年111日至2026年1031日。

 

              刚察县司法局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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