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刚察县农牧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
细则》的政策解读
现就《刚察县农牧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实施细则》的目的
长期以来,刚察县农牧民住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机制不完善,相关技术标准缺失,农牧民自建房大多由农户自行建造或委托施工队建造,缺少专业设计,施工不规范,乡镇政府缺乏管理和技术力量,日常指导和监管不到位;加之农户安全意识薄弱,农牧民建房不同程度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制定出台《刚察县农牧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农牧民自建房使用管理,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国家乡村建设行动工作部署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要举措,是当前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工作任务。
二、制定《实施细则》的必要性
《刚察县农牧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实施,将填补长期以来刚察县农牧民住房在建设管理方面的空白,实现农牧民住房建设管理有法可依及建设活动的闭合管理。
三、制定《实施细则》的主要依据
《青海省农牧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四、起草《实施细则》的过程
为确保《实施细则》切合我县实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泛征求县级有关领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发出《意见征求函》18份,收回18份。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4条,采纳2条并修改。
根据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核意见,再次修改完善,最终制定了《刚察县农牧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并提交第十七届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五、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说明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0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自2022年10月20日至2027年10月20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