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刚察县“藏城迎客”旅行社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目的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县域经济结构,大力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着力提升旅游产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比,鼓励、引导国内旅行社积极向我县输送游客资源,让更多游客到刚察体验原生态湖光山水、旅游度假,做强“鱼鸟天堂、藏城刚察”旅游品牌,促进刚察文旅经济实现快速发展。
二、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和来青考察时赋予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重大任务和历史使命,青海刚察得到了全国各界的广泛关注,是我县旅游业发展也进入了关键期。二是我县主动融入全省全州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重大战略,以巩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成果为抓手,全力打造环湖北岸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先行区,深入挖掘“鱼鸟羚”“山海泉”“绿草源”“诗歌情”等特色资源,扎实推进“一园三地三区”建设初见成效。三是我县全力争取省州党委、政府的支持,在特许经营争取方面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突破,环湖北岸有6处旅游资源纳入了特许经营范围,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和特许经营专项规划正在编制当中,为后续生态旅游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深入实施藏城营销三年行动计划,仙女湾、圣泉湾、普氏原羚特护区等生态旅游产品社会关注度持续提升,成为我省冬季旅游热点。四是持续打造龙头节庆活动,“沿着足迹话幸福,感恩奋进跟党走”主题活动、青海湖观鱼节、青海湖草原冬肉节、正月闹元宵等各类活动陆续登上全国、全省主流新闻媒介,宣传推介成效显著,“鱼鸟天堂·藏城刚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从2023年开始,刚察县旅游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期,如何快速增长旅游人员,增加百姓收入,成为了我县重点工作,制定本《办法》即可以规范旅游市场,又可以增加旅游人数及收入,能够实现政企双赢。
三、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
1.《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暂行)》(青文旅发〔2022〕195号);
2.《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实施方案》(青文旅发〔2022〕214号);
3.《海北州加快文旅行业恢复发展十条措施》;
四、起草《办法》的过程
结合刚察县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于2023年1月中旬开始起草拟定,经过细致认真的推敲,经过多次征求主管领导班子成员及旅游服务中心的建议,完成了《刚察县“藏城迎客”旅行社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月中旬,征求县财政局、县监委、市监局、建设局、司法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分析,经过多次修改,完善相关条款。
根据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核意见,再次修改完善,最终制定了《刚察县“藏城迎客”旅行社奖励办法(试行)》,并提交第十七届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抄送:州司法局,县人大常委会,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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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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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说明
本《办法》自2023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0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