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落实低保渐退机制?
答: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实行低保渐退机制,给予不少于1年的渐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确保稳定脱贫不反弹。
2.如何扣减低保对象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
答:对低保对象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给予扣减,可按其就业收入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扣减就业成本。
3.基础养老金算不算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的收入?
答:“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低保家庭、特困人员收入。
4.易返贫人口出现困难的如何开展临时救助?
答:对于易返贫人口出现困难的、根据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人口名单和信息,对出现突发性暂时性困难的易返贫人口,按照急难型对象救助有关规定,及时开展临时救助。
5.困难群体享有哪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答:从2021年1月1日起至 “ 十四五” 末,对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认定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的年度,每人每年按1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按3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缴费难群体代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80%,地方财政承担20%。在我省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困难人员参保缴费提供资助。
6.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后是否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答:鼓励灵活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来 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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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谭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