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13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2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刚察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财政决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刚财 〔2014〕4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单位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概况
一、单位概况
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973年11月成立,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刚察县西大街77号,在职人员共有16人。
二、 主要职能
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传染病控制,如结核病控制,性病调查治疗、艾滋病预防控制项目。地方病防治工作,如鼠防防治,包虫病防治,碘缺乏病干预等工作。开展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卫生监测检验等工作。2013年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                          
地方病防治:鼠防工作中对牧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修铁路、公路民工,外来从事副业、挖春草、捕獭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灭獭工作队,灭獭面积2.1万公顷,完成重点地区60%监测面积。
碘缺乏病:碘盐监测300份,覆盖率99.00%,合格率97.30%。包虫病防治中2013年完成调查人数达4778人,12岁以下儿童感染监测检查不少于1237名。药物治疗病人累计183例,免费手术治疗9例。对11360只藏犬月月驱虫。
传染病:2013年发现结核新涂阳病人27例。对已发现的性病病人全部建卡,病人建卡率达100%,进行专病管理。全部规范治疗。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环境样品监测145份,人群检测140人,未检出阳性。
规划免疫工作:儿童建卡、建证符合率达100%以上;新生儿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以上;努力做好扩大免规划工作,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率,2013年未发生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麻疹儿童传染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重点做好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青藏铁路鼠疫控制、食物中毒、自然灾害卫生防病、职业中毒、学校传染病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3年度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末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
   附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情况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1
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事业单位
3
全额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度收支总决算235.93万元,比2012年收支总决算增加15.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全体职工增加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艰边津贴,岗位工资,住房公积金补助。其中:
(一)收入总计235.9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8.23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42.89万元,为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及省级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3、事业收入4.7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例如:(二类疫苗接种、检验费)
4、其他收入0.07万元。例如:存款利息收入。
(二)支出总计235.93万元。包括:
1、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支出223.50万元,主要用于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 关于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9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3年决算数比2012年增加15.13万元,主要原因:全体职工增加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艰边津贴,岗位工资,住房公积金补助。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3年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类)支出223.50万元,占9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42万元,占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O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