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9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县财政关于做好2013年部门决算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现将刚察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附表:1、刚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2、刚察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部门决算表
   3、检察院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刚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掌握着国家的审判权,人民法官肩负着惩治犯罪,调节民事,行政关系,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的重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3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各级单位年末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三部分 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检察院2013年度收支总决算279.41万元,比2012年收支总决算增82.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提高,办案经费增加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279.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9.41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52.2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55.14万元,主要用于xxx及所属单位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和消防等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转下年27.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检察院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检察院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24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3年决算数比2012年减少21.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2年决算报表余额为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3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类)支出167.08万元,占66%;商品和服务(类)支出74.36万元,占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10.8万元,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