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审计局2013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2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审计局

一、                   单位概况
我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刚政办 〔2010〕119号文,核定机关行政编制4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现有人员11名,其中:在职工作人员8名,见习岗位人员3名,公务用车1辆。
 二、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3、县级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4、县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5、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国内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6、州审计局授权的审计。
(五)按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3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详情见附表)。各级单位年末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见习岗位人员3人。
序 号
单位名称
1
刚察县审计局
 
 
 
 
 
 
   附表:预算单位情况表
四、关于审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审计局2013年度收支总决算129.38万元,比2012年收支总决算增-7.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2012年年底在册人数9人、见习岗位人员3人,2013年年底在册人数8人、见习岗位人员3人), 2013年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不在预算支出范围内,减少了6.47万元。
(一)收入总计129.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9.38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支出总计129.3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17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其他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经费不足。
附表:1、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2、2013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3、2013年支出决算总表
     4、2013年项目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