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13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2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根据刚察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财政决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刚财 〔2014〕4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单位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大队2013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刚察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部门概况
一、单位概况
我大队于2009年8月份成立;事业单位全额拨款;法人代表潘海鹏;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67918166-0;邮政编码是812399;我单位现有职工351名,其中:正式工1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338名、见习生岗位1名,我单位隶属于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主要职能
为维护和美化城镇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1、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清除及管理、绿化管理;2、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整治工作;3、负责县城市容管理、市政管理、装饰维修管理;4、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二部分 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13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13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13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3年度我大队年末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
   附表:刚察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单位情况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1
刚察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2
事业单位
3
全额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刚察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刚察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刚察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13年度收支总决算372.71万元,比2012年收支总决算减少0.39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收入总计372.71万元。包括:其他收入(利息)0.07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72.64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0.07万元,为利息收入。
(二)支出总计372.71万元。包括:其他收入(利息)0.07万元。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2.78万元,主要用于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
2、文化教育传媒34.28万元,用于文化广场维护及运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21.20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4、节能环保3.00万元,用于湟鱼家园监控设备。
5、农林水事务85.08万元,用于县城绿化带护栏维护费用。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其他收入1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考核目标奖金。
二、 关于刚察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刚察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2.64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3年决算数比2012年减少0.39万元,主要原因: 固定资产未增加(未购置公务用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3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2.78万元,占59.77%文化教育传媒34.28万元,占9.20%;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21.20万元,占5.69%;节能环保3.00万元;占0.80%。农林水事务85.08万元,占22.8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37万元,占1.4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其他收入1万元,占0.2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