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泉吉乡社会、经济服务中心
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5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泉吉乡社会、经济服务中心

第一部分 乡社会、经济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社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提供文化广播电视服务;承担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协助做好农牧区合用医疗工作;优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服务等服务业务。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乡农牧业、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草原建设、农机管理及农牧业技术推广、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二、 乡社会、经济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

第三部分 泉吉乡社会、经济服务中心2013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泉吉乡社会、经济服务中心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134.53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增加8.1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在职人员的工资补助。其中:

(一)收入总计134.53万元。属财政拨款收入,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支出总计134.53万元。包括:

1、农林水事务()支出111.67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8.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基金补助。

4、医疗卫生与生育支出13.4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补助。

 

二、 关于乡社会、经济服务中心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乡社会、经济服务中心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5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增加8.18万元,主要原因:政策性在职人员的工资补助。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乡社会、经济服务中心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事务()支出111.67万元,占8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8.92万元,占6.62%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占6.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5万元,占0.34%;医疗卫生与生育支出13.49万元,占10.03%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教育() **教育()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应用研究():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科技条件与服务():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 新闻出版():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公立医院()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