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刚察县委办公室
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根据刚察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财政决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本单位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县委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县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委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县委办公室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县委办公室2014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县委办公室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县委办公室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县委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县委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有关情况,
提出工作意见,为县委领导当好参谋。
2、负责起草县委文件,做好常委会会议记录及文书处理工作。
3、反馈和综合处理信息。
4、协助领导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5、担负省上固定观察点信息及各类报表、数据上报工作。
6、负责管理档案、机要、保密、政研等工作。
7、做好县委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工勤人员的管理及接待工作。
8、协调指导全县的调查研究工作。
9、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6个(详情见附表)。单位年末人数68人,其中在职人员68人,离休人员*人,退休人员*人,其他人员*人。
附表:县委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1 |
县委办公室 |
2 |
县委宣传部 |
3 |
县委统战部 |
4 |
县委政法委 |
5 |
县妇联 |
6 |
团县委 |
第三部分县委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委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县委办公室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1313.21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减少95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一)收入总计1313.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13.03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0.1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二)支出总计1313.2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2.6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教育(类)支出7.67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单位的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单位的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7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单位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生育
保险补助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类) 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7.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8、农林水事务(类) 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单位的支出。
二、 关于县委办公室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县委办公室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3.0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9.99%。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减少)956.11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支出1313.03万元,占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万元,占0.15%;教育(类)支出7.67万元,占0.5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7.14万元,占3.59%;科学技术(类)支出15万元,占1.14%;医疗卫生(类)支出60.00万元,占4.5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76万元,占1.8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2.47万元,占87.77%;农林水事务(类) 支出5.00万元,占0.3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