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进行公开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31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一部分 刚察县政府办公室概况

主要职能:(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二)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公文的组织起草或审核。(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研究审批。(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的指示。(六)协助县政府做好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七)推进、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政府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八)监督执行有关信访工作的法规政策,拟订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承办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做好人民建设征集工作;协调处理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指导、督查各乡镇和县级机关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十)承担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承办网上信访投诉事项的受理工作。(十一)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十二)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组织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十三)组织指导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实施,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出监督纠正有关违法或不正当的行政行为的建议。(十四)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对各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十五)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十六)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受县政府领导委托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指导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所属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十七)组织指导全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编辑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十八)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实施《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组织和管理藏语文的推广、学术研究、经验交流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藏语文古籍的搜集、整理等工作;承担上级和同级机关的主要公文、会议材料和有关资料藏语文的翻译工作;负责审核县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公章、牌匾及商品名称等的藏语文译文工作。(十九)承担地震行政管理和防震减灾工作。(二十)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3个(详情见附表)。各级单位年末人数112人,其中在职人员58人,离休人员*人,退休人员*人,其他人员54人。

   附表:刚察县政府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1

信访局

2

地震局

3

县志办

 

 

 

  第三部分 刚察县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刚察县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刚察县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1625.32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减少396.7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的减少。

(一)收入总计1625.3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20.34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0.7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3、上年结转和结余4.2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625.3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6.5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补助方面的支出。                    

4、教育(类)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所属院校和干部教育单位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局及所属科研单位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及改善科技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 支出56.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事务()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民宗局寺院维修等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支出39.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1、结转下年58.2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6.34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9.96%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减少450.82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支出1566.34万元,占99.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万元,占0.10%;教育(类)支出12.4万元,占0.79%;农林水事务(类)支出19.5万元,占1.2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9.92万元,占2. 5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10.7万元,占0.68%;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5.82万元,占91.02%。医疗卫生支出(类)支出56.29万元,占3.5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教育() **教育()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应用研究():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科技条件与服务():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 新闻出版():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公立医院()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