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2014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监督执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拟订申报科技项目计划, 指导实施科技促进农牧区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市场的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推广的相关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四)拟订科普工作规划,指导实施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科技保密政策,负责相关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
(五)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实施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建议。
(七)承担县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开展群众性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加强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参政议政的职责。
(八)监督执行有关农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承担完善农牧区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实施深化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指导、监督农牧区土地(草原)承包、耕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十)指导主要农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促进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牧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
(十一)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十二)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协调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含胚胎、冻精)、农药、兽药、农机、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牧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十四)负责农牧业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授权发布动植物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十五)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六)管理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运行,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信息,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十七)拟订农牧业技术推广的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教兴农兴牧战略。组织实施农牧业应用技术研究、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先进技术,指导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业、农牧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十九)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宜牧滩涂与湿地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渔事纠纷,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
(二十)拟订并实施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牧区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牧业污染源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等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二十一)承担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和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草原防火的具体工作。
(二十二)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扶贫开发有关配套措施建议。
(二十三)对有关扶贫开发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执行贫困人口扶持对象的标准,组织开展贫困状况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测工作。
(二十四)组织实施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监督管理扶贫资金的使用,执行信贷扶贫贴息资金的使用计划。
(二十五)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筛选、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信贷扶贫项目的推荐工作,监督检查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绩效考评工作。
(二十六)组织实施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和贫困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申报、认定并扶持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
(二十七)组织、协调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工作,组织指导县直机关的定点帮扶和社会扶贫工作,承担扶贫开发援助项目的管理和实施责任,开展扶贫领域交流与合作。
(二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详情见附表)。各级单位年末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附表: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1 |
无 |
2 |
无 |
3 |
无 |
|
|
第三部分 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19928.18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增3072.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人员变动。二、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19928.1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928.18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支出总计19928.1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1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教育(类)支出135.59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及所属院校和干部教育单位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91.80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及所属科研单位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及改善科技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5、医疗卫生(类) 支出43.87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6、节能环保(类)支出10.10万元,主要用于本局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事务(类)支出13127.2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90.00万元,主要用于勘测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92.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1、结转下年5582.8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928.1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增加3072.9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1万元,占0.01%;教育(类)支出135.59万元,占0.68%;科学技术(类)支出91.80万元,占0.4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59万元,占0.01%;医疗卫生(类) 支出43.87万元,占0.22%;节能环保(类)支出10.10万元,占0.05%;农林水事务(类)支出13127.24万元,占65.8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90.00万元,占0.9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0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92.60万元,占3.48%。结转下年5582.88万元,占28.0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