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孟乡社会经济发展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社会经济发展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社会经济发展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社会经济发展中心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社会经济发展中心部门2014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社会经济发展中心部门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社会经济发展中心部门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社会经济发展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社会经济发展中心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1、主要承办工业、农业、农技、农牧、农机、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与计划、发展和改革、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交通、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中心归镇政府领导和管理,业务上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2、承担农牧业生产、技术推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农牧区劳动力就业报导与培训;合作医疗管理服务;旅游服务;民政救济和社会福利管理服务工作。中心归镇政府领导和管理,业务上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个(详情见附表)。各级单位年末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其他人员*人。
第三部分社会经济发展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社会经济发展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社会经济发展中心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75.4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减少5.1万元。主要原因是:(说明收支增或减的主要原因)。其中:
(一)收入总计75.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5.4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万元,为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3、事业收入**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例如:(请举一个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事业收入情况)。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例如:(请举一个所属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情况)。
5、下级单位上缴收入**万元,为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万元,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75.4万元。包括:
1、农林水(类)支出71.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经济中心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8、医疗卫生(类) 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类)支出万元,主要用于镇社区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 关于社会、经济中心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吉乡社会、经济中心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4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减少5.1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24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9万元,占4.9%;医疗卫生(类)支出7.2万元,占7.2%;农林水(类)支出16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