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纪委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根据刚察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财政决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刚财 〔2014〕4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单位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单位概况
刚察县纪委监察局的前身为1954年1月成立的中共刚察县工作委员会监察委员会,行政监察职能归中共刚察县委管理;1980年7月15日恢复成立中共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人,1990年6月5日将监察室更名为监察局;1993年6月县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单位地址:刚察县学苑路,在职人员共27人。
二、 主要职能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2014年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全
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贯彻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纪政令畅通。
(三)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不断转变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五)加强农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年末人数27人。
附表: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情况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1 |
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2 |
行政单位 |
3 |
全额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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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373.25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增加51.6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项目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373.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3.24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0.01万元。例如:存款利息收入。
(二)支出总计373.25万元。包括:
1、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3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办案、党风廉政等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0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类)支出26.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补助方面的支出。
二、 关于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刚察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3.24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9.99%。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增加51.6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刚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31万元,占86.6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07万元,占5.91%;医疗卫生支出26.97万元,占7.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万元,占0.2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