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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6日
消息来源:
刚行复终字[2021]第1号
申请人:余某某
被申请人:刚察县应急管理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东大街。
法定代表人:李国林,局长。
申请人余某某不服刚察县应急管理局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本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余某某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经审查,同意撤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