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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案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1日
消息来源:
结案报告
案号:青2224交罚(2021)12号
案由:李何隆驾驶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案
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
李何隆 |
年龄 |
40 |
性别 |
男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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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青海省湟中县田家寨镇河湾村110号附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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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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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81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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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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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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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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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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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对李何隆驾驶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违法行为,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于2012年11月1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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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情况 |
2021年11月23日,当事人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青2224交罚(2021)12号)的规定,已全部执行完毕,当事人自觉履行了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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