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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晁某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4日
消息来源:
2024年09月10日09时50分许,晁某某从江苏常州装载的30.8吨不饱和聚酯树脂到新疆阿克苏的一辆半挂车(鲁H82M8*(黄)/鲁 HQ1E* 挂(黄))在刚察县315国道263公里+400米处发生侧翻,造成12桶不饱和聚酯树脂泄露。10月8日,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肇事司机晁某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了立案。晁某某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