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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关于汪某出售、购买、利用国家和本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5日
消息来源:
2025年12月2日,我局收到移交线索,在汪某宿舍冰柜查获4条疑似冷冻的青海湖裸鲤。经我局委托鉴定,4份检材均为青海湖裸鲤。该行为违反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第三条的规定。依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参照《青海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给予汪某没收青海湖裸鲤4条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柒佰贰拾捌元肆角(¥9728.4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