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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0日 消息来源:

名称(姓名)

刚察县热水***川菜馆经营者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32224MA****CAX3

经营者:罗**经营者身份证号:5129******4833

案由

刚察县热水***川菜馆经营者罗**向城镇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含油脂污水等易堵塞物案

主要违法事实

2026 年 7 月 7 日,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当事人在刚察县热水上十字东北其经营门店门口,向城镇公共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含有油脂的餐厨污水,排水设施表面可见明显油渍痕迹。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执法记录仪音视频、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佐证。该行为违反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局于 2026 年 7 月 7 日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刚综执(城)当罚〔2026〕007 号)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日期

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 年 7月7日

履行情况

已按期履行

权利救济

当事人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刚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海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