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2016年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消息来源: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两个《实施意见》,根据《青海省2016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海北州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制海北实施方案》,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为着力点;以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进步为动力;以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目标,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行政审批改革  

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取消下放和暂缓实施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113号)、《关于印发海北州人民政府决定保留、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的通知》(北政〔2016〕38号),已梳理出我县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经与上级编办沟通、各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已确定我县保留的行政审批132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21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4项,承接的行政审批16项,调整实施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1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29项,暂缓实施行政事项32项。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核,已对外公布并在门户网站公示。二是下放行政审批监管。会同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督促将应进必进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大厅,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严禁擅自设立审批项目。通过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技术和能力不足问题,确保下放的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三是制定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按照文件要求,全县行政审批清单梳理中,结合我县实际,梳理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总计29项,并将内容对外公布,督促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行。四是行政审批智能化建设。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已经建成网络运行平台,编办将及时配合做好清单的梳理及更新工作,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五是全面完成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按照省、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决策部署,2015年8月,我县开始着手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及时制定并由县政府办下发工作方案。经过对重点难点问题的“三报三回”与各部门(单位)反复协商沟通修改,达成了一致意见。按照职权法定原则,请县政府法制办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所有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监督、行政其他权力等共计3211项事项进行了审核确认,共提出意见建议231条,逐一进行了修改完善。请县财政局对行政收费、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共计146项事项进行了审核确认,提出意见建议14条,征求各单位修改建议16条,并一一进行核对修改。后将修改稿报送州编办审核后,进行了集中核对修改。为进一步提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科学性,在此基础上,于6月8日,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县级49个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评估,提出2条修改意见,并出具了论证报告。最终梳理出行政职权3529项,绘制流程图478张,权责清单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六是配合行政审批数据库建设。网上事项办理由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县编办全力配合入驻事项的梳理,尤其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中,充分结合实际,绘制办事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推动行政审批数据库的建设。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审议。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二是加强法律顾问团建设工作。以县政府县长为法律顾问团团长,主管副县长、县司法、法制办主要负责人为副团长,聘请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及县法律援助志愿者为法律顾问,县法院、检察院、财政、公安、监察局、司法局骨干力量为成员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明确法律顾问团工作职责,规范咨询服务活动,为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修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公共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有关行政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执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办法》,推进落实“三统一”、有效期、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2016年年初截至目前,共审核规范性文件5件(《刚察县救灾应急储备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刚政办2016〕01号《刚察县新型职业农牧民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刚政办〔2016〕02号、《刚察县新型职业农牧民扶持政策办法(暂行)》刚政办〔2016〕3号、《刚察县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刚政办〔2016〕04号、《刚察县流动零售商贩管理办法(试行)》刚政办〔2016〕05号),对其作出了审核意见并进行了备案处理。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推动农牧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县政府职能改革,实施“大部门制”,完成市场监管执法职能整合,进一步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整合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二是建立健联合行政执法办法以及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不断提升综合执法监管效能。三是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促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效对接。

(五)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刚察县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省州法制办统一部署,及时在全县现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队伍中,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从源头上推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促进了刚察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二是着力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探索建立重大案件回访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实效。三是严格落实《海北藏族自治州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继续执行行政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核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刚政办〔2016〕91号文件的工作部署,刚察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10月9日起开始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本次案卷评查工作由县法制办负责,共分为自查、评查抽查、结果汇总通报三个阶段。评查范围为2015年11月至今县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卷宗。评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查结果通报为优秀案卷2卷(县公安局);良好案卷14卷(县公安局2卷、县森林公安局4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5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卷);合格案卷3卷(县国土资源局1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卷)。

(六)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为了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县将自觉接受监督作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委、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二是加强了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督促政府采购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严防采购部门私自指定产品和供应商,为他人和自己牟利。

(七)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刚察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各进驻部门作为服务窗口的主体承办方,能够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基本做到了服务事项进厅到位,让窗口能办事、办成事,提高了窗口服务人民群众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中心逐步成为群众满意、优质高效的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至现在,共进驻单位14家,工作人员53名,办理事项共87项。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行政服务中心制订了《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汇编》、《行政审批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和《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流程》,还有《宣传手册》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严格实行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和空岗查纠等管理考核,对各窗口的限时承诺、办理结果、收费管理、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督查,有效提高了“中心”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通过以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限、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为抓手,形成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建设。2016年元月至今共受理各类服务事项70782,办结70782件、办结率为100%。二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县政府门户网、新闻网站等网络媒体为平台,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第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资料和内容更新工作,重点做好网上办事、网上服务等栏目涉及部门的更新与调整工作,不断提高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第二加强政府网站互动平台管理和维护工作,继续完善政府网站互动性栏目建设,重点加强对网上便民服务、政策咨询、政务公开、群众投诉等栏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与公众交流互通的桥梁纽带作用。截至目前,县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平台上传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8余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79项、省内外重大新闻2019条、图片1590幅、公告20条,有效保障了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一是继续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加大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二是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政府为被告案件急剧增加的新形势,县政府法制机构认真做好代理政府出庭应诉工作,维护政府行政行为的权威性、严肃性。今年行政应诉案4件都已结案,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我县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2015年11月至今全县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总数146件,调解成功129件,调解率89%,使我县行政调解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九)进一步推进法治能力建设。一是为进一步强化学法培训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州政府法制办北府法《海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海北州行政学院关于举办海北州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的通知》(〔2016〕12号)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举办刚察县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的通知(刚政办〔2016〕48号),6月16日至6月17日,认真组织全县在编在岗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受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执法人员),以及所有新申领(更换)执法证件人员开展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工作,全县共有94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经考核,全县2016年新申领(更换)执法人员全部合格,其中申领执法证17人,换领执法证51人。二是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及法制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队伍和人才保障。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县政府法制办牌子,在业务上接受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副科级主任1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2名,实有副科级主任(政府办副主任兼法制办主任)1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政府办工作人员兼法制办工作人员)1名。

(十)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2016年,刚察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组织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及县直各部门,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法律八进”活动等法治文化建设活动243次,积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有效措施,共发放宣传资料1.25万份,宣传8430人(次),群众咨询409人(次),开展法制讲座12次。有效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推进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 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县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等工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和考核工作。根据《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刚察县2016年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和《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刚察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刚察县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台账》,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法制办机构力量薄弱。法制机构没有独立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配置不强,无法将工作重心和精力全部放在政府法制工作上,无法系统、全面地组织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工作常处于被动或应付式开展状态,难以适应法制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力度不够。与省州依法行政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依法行政的认知掌握和宣传力度不够;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贯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依法行政监督不够有力,行政问责机制尚未健全。 

  (三)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依然薄弱。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众对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我县进行执法组织学习与培训,但是由于思想认识、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我们所组织的学习与培训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县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行政审批效能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加大对行政审批的精简力度,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加大扩权强镇和下塘镇行政机构改革的力度,对涉及基层群众的经济社会事项尽量下放乡镇和基层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的探索工作。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

  (三)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推进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依法明确和公示执法主体,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探索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度,采取公开评议,社会监督的办法进行评议考核,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作为、失职、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等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

  (四)继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力度,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适时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认真落实我县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并按照省州政府相关规定,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加大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督查。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和直接影响改革深化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围绕经济、社会执法工作的监督,追究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软环境;围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对政府复议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积极探索我县行政复议工作的新路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六)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执法工作者素质。继续搞好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认真举办行政复议、执法资格、执法监督培训班以及依法行政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公务员培训班。通过举办依法行政系列讲座和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向形式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使其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