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两个《实施意见》,根据《青海省2017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海北州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制海北实施方案》及《海北州2017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为着力点;以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进步为动力;以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目标,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有序开展。现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第一责任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亲自担负起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3月份县长晁世海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上就省州2017年政府法制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法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措施、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成果,并认真贯彻落实。会上还传达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大意义,以身作则,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按照《海北州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北政办〔2017〕20号)、《海北州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北政〔2017〕41号)要求,制定下发了《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刚察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刚政〔2017〕49号);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 为主线,制定下发了《中共刚察县为办公室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刚察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的通知》(刚办字〔2017〕37号)及《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刚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6〕101号),并对下发的《实施方案》及《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汇总;从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和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改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州)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青编办行发〔2017〕5号)和州编办、州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北编办法〔2017〕16号)文件精神,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在业务上接受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法制办公室配有副科级主任1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
(四)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制定和备案办法》,始终坚持规范性文件专人审核和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重点把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三个关口”,力求规范性文件法律依据充分、可操作性强,做到登记、编号、发布“三统一”。今年以来,我县共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并按照相关报送备案程序要求予以报送备案。二是积极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以及“选好人员、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审查梳理、征求意见、研究论证、会议决定”的清理步骤,以2016年全面清理结果为基数,对201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3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其中,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保留)15件,规范性文件修改6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16件。对列入修改目录的文件,要求制定机关在6个月内完成修改工作;对有效期届满继续沿用的3个规范性文件提交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予以重新公布。经清理,彻底解决了规范性文件年年清理、年年不清的问题,同时,我们还要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到底,要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清理,对现行有效的每一份文件做到心中有数,对已经废止的文件坚决杜绝有关部门在工作中继续使用,形成基数清晰、管理规范的新机制。
(五)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坚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聘请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侯浩、袁海平为政府法律顾问;2016年12月聘请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寿为5个乡(镇)政府法律顾问;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聘请青海合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庆红、陈德军为政府法律顾问,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法院、检察院、财政、公安、监察局、司法局骨干力量为成员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同时,为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法律顾问团工作职责,规范咨询服务活动,制定出台了《刚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及《刚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为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修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公共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有关行政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今年元月至今,顾问律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9件、意见建议150条。
(六)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一是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下发了《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刚察县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及《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坚持用“阳光复议”方式,将有关规章制度、案件办理进程和程序等相关事项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以公开促公正。2017年上半年无行政复议案。二是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214号)要求,制定下发了《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刚察县行政应诉案件整改方案的通知》,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7年4月5日,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一起我县涉及土地征收补偿的行政诉讼案,由政府法制办协调刚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坎本才让以政府行政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并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旁听庭审。此次应诉工作,体现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转向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声”、“出效果”,打破了行政诉讼中“告官不见官”的局面,体现了刚察县政府对司法监督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视,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七)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2017年上半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法律八进”活动等法治文化建设活动15次,积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有效措施,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1363人(次),群众咨询90人(次),邀请顾问律师现场进行法律咨询援助3次。有效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推进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工作氛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工作安排,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年集中学法共计达到2次,参加法制讲座听课60人次。二是开展学法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特点,重点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与日常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并积极将学习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定期参加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切实加强法律知识考核,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同时我办还积极编印七五普法宣传材料,包含公务员普法、法律八进、宪法基本原则、依法治国理念、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依法行政基本原则、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内容,采用多种形式,分阶段、有步骤,全面系统地开展了普法工作。三是不定期组织县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开展业务交流,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讨论、集体研判,营造相互学习的良好氛围。对干部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第99号令)和政府规章政策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使干部进一步懂得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行政执法队伍基础力量依然薄弱。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综合法治素质较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执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意识不强,在执法过程中不严格依照程序,执法简单粗暴,缺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善于执法。
(三)是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执法人员对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深度不够,把握不准,执法文书制作、使用及管理不规范。
(四)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依然薄弱。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众对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我县进行执法组织学习与培训,但是由于思想认识、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我们所组织的学习与培训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的探索工作。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
(二)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推进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依法明确和公示执法主体,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探索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度,采取公开评议,社会监督的办法进行评议考核,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作为、失职、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等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
(三)继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力度,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适时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认真落实我县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并按照省州政府相关规定,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加大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督查。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和直接影响改革深化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围绕经济、社会执法工作的监督,追究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软环境;围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对政府复议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积极探索我县行政复议工作的新路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五)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执法工作者素质。继续搞好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认真举办行政复议、执法资格、执法监督培训班以及依法行政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公务员培训班。通过举办依法行政系列讲座和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向形式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使其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