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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22日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22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4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2014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分解

 

  县政府县长:晁世海

  责任范围:对全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抓好政府班子成员及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

  2、研究部署、监督检查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和监察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3、落实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

  4、加强对政府和主管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司法、财税管理、金融和投资等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

  6、负责监督检查政府投资决策和重大资金安排,研究和解决投资决策和重大资金安排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做到“52个不准”,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把握好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做违反规定的事情。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编办。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才让扎西

  责任范围: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组成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对县政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统计局、法制办公室、信访局、藏语文工作办公室、地震局、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协助政府主要领导抓好政府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反腐倡廉工作。

   1、抓好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

  2、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堵塞漏洞,防止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6、强化政务、村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

  7、督促县政府及其部门充分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8、严明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社保基金会、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等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9、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做到“52个不准”,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把握好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做违反规定的事情。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统计局、法制办公室、信访局、藏语文工作办公室、地震局、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县政府副县长:尕玛才旦

责任范围:对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政局、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1、抓好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

  2、落实分管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堵塞漏洞,防止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4、强对分管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预防和纠正分管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做到“52个不准”,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把握好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做违反规定的事情。

  协办单位: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政局、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县政府副县长:白雪亮

  责任范围:对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商务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1、抓好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

  2、落实分管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堵塞漏洞,防止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预防和纠正分管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做到“52个不准”,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把握好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做违反规定的事情。

  协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商务局。

县政府副县长:哈文秀

  责任范围:财政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1、抓好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

  2、落实分管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堵塞漏洞,防止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预防和纠正分管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做到“52个不准”,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把握好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做违反规定的事情。

  协办单位:财政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政府副县长:王巍

  责任范围: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科学技术协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1、抓好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

  2、落实分管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堵塞漏洞,防止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预防和纠正分管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做到“52个不准”,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把握好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做违反规定的事情。

  协办单位: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科学技术协会。

县政府副县长:张为骅

责任范围:县城市管理局、对口援建办公室、爱卫会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1、抓好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

  2、落实分管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堵塞漏洞,防止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预防和纠正分管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做到“52个不准”,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把握好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做违反规定的事情。

协办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对口援建办公室、爱卫会办公室。

县政府副县长:孙延民

  责任范围:对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抓好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的反腐倡廉工作。

  1、抓好园区管委会领导干部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

  2、落实园区管委会和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加强对园区管委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堵塞漏洞,防止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园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预防和纠正分管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做到“52个不准”,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把握好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做违反规定的事情。

协办单位: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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