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年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青发〔2014〕21号)和《海北州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北政办〔2015〕34号)的精神,近年来,我县为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有效释放了市场活力,激发了社会创造力,扩大了就业,促进了对外开放,推动了政府管理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更加紧迫、更加艰巨。为确保此项改革向纵深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大力简化投资审批,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2015年继续取消和承接好上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研究拟订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开展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前期工作。严格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有关法规、文件要求,相关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2、研究提出指导规范相关部门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
牵头单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4、对县政府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放到位,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5、加强县级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6、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政府事权,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县政府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县政府执行职责。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7、进一步承接好上级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8、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有关部门主动协同放权、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有关部门间横向联通,促进上级部门与地方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三)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9、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10、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11、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12、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对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征收标准;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13、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14、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监察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四)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5、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牵头单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16、制定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
牵头单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17、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
牵头单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18、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组织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
牵头单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五)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19、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加以整改。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农牧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20、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21、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牵头单位: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六)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22、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开展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23、抓紧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24、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25、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指导各地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牵头单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经济和商务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26、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27、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28、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29、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并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30、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31、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时间进度:2015年底前完成,持续实施
(七)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各部门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要按照县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积极跟进,搞好衔接。要树立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我县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推进本部门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要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对主动作为的要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要问责,务求有进展、有突破、有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区本领域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政府各部门要搭建经验交流推广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地方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加强对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考核,完善考评机制,切实推动我县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相关问题。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