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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6日
 
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学习和推进全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县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防线,根据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县政府2018年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具

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二次

全会、省委三次、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州委四次全会、州十二届纪

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及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党

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两个责

”,深化作风建设,加强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着力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党组主体责任

政府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按照

党章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对推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

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领导班子责任。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

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加强考核监督。县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初

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

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

败体系,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分管单位权力公开运行机制,不断建

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

事管权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1)实行述责述

廉制度。县政府领导干部和所分管部门的责任人年终都要围绕个

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向

县委书面述责述廉。(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县政府领导班子和

所分管部门的责任人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各级主体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责任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3)建立约谈制度。县政府领导干部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评价、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适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所属主要负责人;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突出问题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听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收集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3、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服务态度,树立服

务形象,大力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行风

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以服务为前提,文明执法、依法行

政的综合管理执法制度,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

事难办”和“吃、拿、卡、要”行为,彻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

不正之风;增强工作敏感性,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

念,认真调查和处理来电、来访、来信和各类投诉建议,对群众

反映强烈的问题,明确责任目标,抓好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避免工作一阵风,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谋划长效管理措

施,狠抓工作落实。

4、强化责任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与

行政监察监督,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促使权力规范运行。

(二)县政府领导责任。县政府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

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

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以下四种主体责任。

1、领导责任。履行组织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所分管部门的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推动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省州县委和省州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3、监管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

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

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自律责任。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

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

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以下

四种主要领导责任。

1、分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

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情况。

2、指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积极指导分管部门、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监管责任。对分管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

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

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律责任。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

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

织和群众监督。

三、落实一岗双责具体措施

(一)组织传达学习。各乡(镇),各部门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要将落实“一岗双责”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传达学习,政府办公室责任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在学习会上宣读解读文件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一岗双责”进行讨论学习。

(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政府领导班子和其所分管部门的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签订、层层制约,以便达到最有效的建设效果。

(三)要述责述廉,县政府领导干部年终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述职工作,如实汇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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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档。

———————————————————————————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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