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你局拟定的《关于青海刚察沙柳河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省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刚自资林草〔2022〕50号)已收悉,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同意该实施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海刚察沙柳河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省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刚察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单位
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四、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海刚察沙柳河国家湿地公园。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年,即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六、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1、湿地恢复工程:完成湿地公园景观提升区网围栏建设3000m,聘请管护人员2名,聘期5年;完成有害生物防治6万亩。
2、科研监测工程:完成湿地公园植被类型监测1项、湿地水鸟监测1项,绘制湿地公园植被分布图1张,编写监测成果报告2册;
3、科普宣教工程:完成青少年自然教育课程进校园试点1项;科普宣教中心设备维护保养1项(维护期1年)。
4、人员培训:完成湿地管护人员培训2期,单次培训40人次,培训周期2天,培训地点省内。
七、项目投资规模与来源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湿地恢复工程为113.54万元、科研监测工程为65.00万元、科普宣教工程9.40万元、人员培训5.06万元,技术咨询服务费6.00万元,绩效评价与审计1.00万元。分别占直接费用的56.77%、32.50%、4.70%、2.53%、3.00%和0.50%。
资金来源于青海刚察沙柳河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省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八、项目实施目标
通过合理的恢复措施,恢复湿地植被、提升湿地景观,为湿地动物提供丰富多样的栖息环境,提高湿地科研监测水平,强化科普宣教能力,充分发挥沙柳河国家湿地公园在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科普宣教中的主阵地功能。
接此批复后,请你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抄送: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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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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