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供销联社:
接刚委〔2022〕37号通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刘芳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吴天贵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永寿同志任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副队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赞太什加同志任县公安局哈尔盖派出所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胡君祁同志任县公安局伊克乌兰派出所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马秀梅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免去:
吴天贵同志县公安局哈尔盖派出所所长职务。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