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政〔2022〕72号
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刚察县草原
有害生物防控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你局拟定的《关于2021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刚察县草原有害生物防控项目作业设计的请示》(刚自资林草〔2022〕69号)已收悉,经十七届县政府第十一次会议研究,同意该作业设计,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刚察县草原有害生物防控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
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四、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点在哈尔盖镇、沙柳河镇、伊克乌兰乡。
五、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即2021年12月~2022年12月;若2022年草原毛虫危害达不到防治标准,项目实施将顺延至下一年,最多顺延两年实施。
六、实施内容及规模
防控草原毛虫20.00万亩。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
八、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草原毛虫平均防治效果≥75%,有效控制草原毛虫种群密度,降低草原毛虫突发成灾率,降低种群基数,减少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防止水土流失,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接此文后,请你局严格按照作业设计组织实施。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