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你局《关于刚察县2022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统筹造林(城乡绿化)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请示》(刚自资林草〔2023〕16号)收悉,经十七届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请示,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刚察县2022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统筹造林(城乡绿化)项目;
(二)主管单位:海北州林业和草原局;
(三)建设单位: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四)建设性质:新建生态公益性项目;
(五)建设规模:统筹造林1800亩;
(六)建设地点:位于哈尔盖镇、沙柳河镇、伊克乌兰乡、泉吉乡、吉尔孟乡、热水管委会等县城及乡镇周边重要节点;
(七)建设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八)资金来源及投资:项目总投资378.30万元,直接费用360.00万元,间接费用(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8.30万元。
二、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完成人工造林184866株(折合1800亩),其中:青杨35534株、青海云杉(规格A)71978株、乌柳25574丛(1丛3株,共76722株)、青海云杉(规格B)632株,完成配套管护设施网围栏38000m,聘用管护员1名。
三、项目建设效益
(一)生态效益。通过实施刚察县2022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统筹造林(城乡绿化)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增加刚察县绿化面积,使得城乡周边水土流失得到进一步的遏制。
(二)社会效益。通过实施该项目将极大的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条件,并对环境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可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的意识,进一步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就业机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三)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将有力促进周边旅游业、服务业的发展,可获得丰硕的间接经济效益。同时,项目实施时积极鼓励当地群众加入劳动力,增加部分群众的经济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使群众直接受益。
接此文后,请你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此复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抄送:哈尔盖镇、沙柳河镇、伊克乌兰乡、泉吉乡、吉尔孟乡人民政府,县财政局、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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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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